首先,我要恭喜那些被選為部落格百傑的部落客,你們早就能夠成為部落格百傑之一員,這是你們應得的榮譽。

其次,我要告知那些被選為部落格百傑的部落客,周星星我還是不會成為你們的部落格的讀者。如果周星星我早已經是你們的部落格的讀者,我要恭喜你們能夠成為部落格百傑俱樂部的成員,這是你們應得的榮譽。

其實吼,還是老話一句:開一個部落格,首重你要在部落格裡面發表什麼言論跟那些是不是很有品質的言論。

如果有部落客他們本來的身分就是哲學家、外交官、政治地理學者或電影研究者,我會看他們的部落格。但如果有部落客自詡為美食部落格的部落客,對不起,周星星我敬謝不敏。請這些美食部落客先成為美食廚師,把食譜好好地放上部落格,再來為自己貼標籤為「美食部落客」吧。否則,用數位相機拍拍別人做出來的菜也敢自稱是美食部落客,這就叫作詐欺!

更有一些部落格只是試用保養品、化妝品,部落格格主就變成人氣超驚人的部落客。像,非得要等到像花猴之類的部落客不幸地上到新聞版面──當然是負面的新聞!──,周星星我才第一次知道有花猴這一位部落客的存在。但是,這樣的部落格到底有啥意義?想必也是有一狗票的女性讀者很努力地閱讀這些試用保養品、化妝品的部落格;請問這樣的部落格跟宣傳廣告、工商服務有何不同?

其實,這很像我在批評 facebook 的那樣,就是:更多更多的人把 facebook 跟美食部落格、保養品部落格當作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日常生活乃食、衣、住、行的大大小小事──。但是,如果甄選部落格百傑也只是要為日常生活的食、衣、住、行服務的話,那就不必花時間、花金錢遴選部落格百傑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errance 的頭像
    errance

    遊蕩的哲學: ERRANCE, ERRARE HUMANUM EST, & LES PLAISIRS D'ERRER, ET CAETERA.

    erran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