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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產業」騙很大 |
「文創」是「文化創意」的意思。「文創產業」是「文化創意產業」的意思。「文化創意產業」是「文化工業」的意思。「文化工業」,以前我們在唸書的時候,都知道這就是(英文) « cultural industry » ,「法蘭克福學派」給它很負面的意義。 時代變了,(法文) « le temps a changé » ,在以前是很負面的東西,像是一個語詞、一個概念,只是更換了一個中文字,把「工業」改成「產業」,「文化工業」變成「文化產業」,中間,莫忘記要再加上「創意」,就變成「文化創意產業」,也就是「文創產業」了。「文創產業」,變成很時髦、很「潮」 、很「正面」的字詞。 概念呢?也變成很「正面」的概念了嗎? 的確喔,當我們大家眾人都把「文創產業」當成很「正面」的概念,那,它就變成是很「正面」的概念。但其實我們大家都還可以偷渡新概念,或者再針對「文創產業」作出更新概念的批判。 腦袋呀,其實是不能裝大便、裝填大便的。 什麼是很有「文創」感?什麼又是很有「文創」的 « fu » ?如果,當我們大家都走在一條老舊商圈再翻新、但具備濃濃的復古的 « fu » ,復古 « fu » ,我們大家好像也只能在一條翻新過、但具備濃濃的復古的 « fu » 的老舊商圈找得到咖啡館、賣肩背袋、賣手工肥皂、賣伴手禮,請問,這樣也能夠是「文創產業」嗎? 莫忘記(英文) « cultural industry » 或 « cultural creative industry » 都內包(英文) « industry » 「工業」的意義,甚至,中文「創」正是代表(英文) « creative » 「創意」的意義,周星星我很難想像賣賣咖啡、賣伴手禮、賣復古的 « fu » 到底哪裡有「創意」,或真的又是生產「創意」的「工業」嗎? |
posté le dimanche 3 mai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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