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案

靈堂夜審江國慶  電擊、看解剖
2011-05-25 中國時報 【蕭博文/台北報導】

白布幔、紅鐵條、強光燈!反情報隊軍官柯仲慶等人當年為製造肅殺情境,突破江國慶心防,特地將基地偏僻的二號洞指揮室布置成靈堂。押解江國慶途中還為他戴上眼罩,增加恐慌感,隨後展開長達八小時的毆打、刑求、訊問,逼迫江國慶承認姦殺女童,過程宛如包公夜審。

檢察官認定柯仲慶等人的行為涉及強制、恐嚇與陸海空軍刑法的濫用職權凌虐罪。但是依修法前規定追訴期僅十年,事發迄今已超過追訴期限,因此處分不起訴;柯仲慶、鄧震環被告發濫權追訴處罰致死罪嫌,則因兩人不具軍事檢察官身分,與法條構成要件不符,同樣獲不起訴。

當年專案小組鎖定江國慶、劉景太兩名士兵涉有重嫌,柯仲慶等人決定先將兩人關禁閉,再播放謝姓女童解剖錄影帶,隨後將兩人從禁閉室帶出,途中裝鬼嚇人或帶往六張犁公墓,以增加心理壓力,並在空作部內適當場地營造肅殺氣氛,以突破心防。

柯仲慶甚至擬定訪談計畫,載明「運用聲光、音效等現場布置,營造肅殺氣氛」,並配合「因果報應」等攻勢讓江國慶幡然悔悟、坦承犯行,並播放女童解剖錄影帶從旁輔助,「以期喚醒其未泯之人性!」

該份計畫獲陳肇敏批示「一切均應適法」。柯仲慶隨即找人將二號洞指揮室四周以淡白色布幔布置,並增設兩組高瓦數立燈。

十月三日晚間十點多,江國慶遭逼觀看女童解剖影帶,過程中被迫跪在桌上,其餘保防官不時毆打江國慶、揮舞電擊棒恫嚇,還揚言將他到往六張犁公墓。

十月四日凌晨,江國慶被戴上手銬、矇上眼罩押往二號洞,途經狹長、彎曲的步道,搭配現場營造靈異詭譎氣氛,讓江國慶備感壓力。鄧震環等人訊問時還不時拿電擊棒在江國慶大腿內側游移、作勢毆打,甚至命令江國慶伏地挺身、半蹲。

直至凌晨五點多,江國慶徹夜未眠,飽受疲憊、恐懼,終於屈服坦承姦殺謝姓女童,全程透過針孔攝影設備監看的柯仲慶隨即找人製作筆錄,並以無線電指揮訊問,逐段檢視筆錄內容,成功取得江國慶的認罪自白。

 

凶刀天外飛來  軍方擬劇本  逼死江國慶
陳肇敏指示「兩天沒進展,由反情報隊試試」 柯仲慶中校隨即開「專案會議」 為求破案「分工」刑求
【本報記者熊迺祺、蕭白雪】

軍方偵辦謝姓女童遭姦殺案,開專案會議竟然討論如何擬「劇本」讓江國慶認罪;包括逼看解剖錄影帶,在戰備涵洞內偵訊,現場布置像靈堂,罰做體能、持電擊棒恫嚇,所有脫序行為全為了破案。

更誇張地是,解剖報告推測「死者下體疑遭利刃刺傷」,軍方就在歇業一個月的隊部交誼廳發現一把鋸齒狀的刀子;儘管調查官認為「吧台很髒、刀卻很乾淨,很奇怪」,福利社職員也說「刀子是案發後有人跟我拿的」,但軍方咬定這把刀是凶刀。

辦案人員形容,這把「天外飛來的凶刀」,當初是怎麼出現的,迄今仍讓檢方摸不著頭緒。

播解剖影帶  帶到公墓裝鬼

謝姓女童遭姦殺命案,發生在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軍方偵辦一周沒有進展,當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指示:「如兩天內沒進展,請由反情報隊試試。」

反情報隊中校參謀官柯仲慶,隨即召集少校參謀官鄧鎮環等人商議,定調「突破心防三步驟」,先把江國慶關禁閉,播放女童解剖錄影帶;再把人帶到六張犁公墓,裝鬼嚇他;最後在適當場所營造肅殺氣氛,以期突破心防。

十月二日江國慶被送進關禁室,隔天柯仲慶把反情報隊人員分成六組輪番偵訊,制訂訪談方法,包括運用聲光音效布置現場、分組輪審詢問、配合「因果報應」心理攻勢,以解剖影帶從旁輔助……

涵洞內開庭  偵訊室像靈堂

柯仲慶同時奉准利用戰備用AOC二號涵洞當偵訊室,找人在偵訊室周圍架設白色布幔,讓偵訊室像個靈堂;並在室內正中央擺放一個桌子,桌上一盞檯燈,兩旁各立起高瓦數強光燈。

十月三日深夜十時,軍方照劇本開演。先把江國慶帶到禁閉室旁的中山室看女童解剖錄影帶,江雖拒絕,鄧鎮環等人仍要他跪在桌椅上,強迫觀看;並聲稱要帶到六張犁公墓的殯儀館,讓江國慶嚇死了。

隔天凌晨,他們替江國慶戴上眼罩,押往準備偵訊的涵洞前,取下眼罩後讓江走過狹長、彎曲、幽暗的通道,進入靈異詭譎氣氛的偵訊室,讓江國慶承受莫名的疑懼與壓力;並不時以強烈燈光照射,拿電擊棒在他大腿內側遊走……

江下跪求饒  被解讀是認罪

被押進「靈堂偵訊室」後四小時,江國慶終因長時間人身自由受限,且徹夜未眠,不堪身心疲累與恐懼,屈服坦承姦殺謝姓女童。接著被誘導製作筆錄,寫下符合柯仲慶等人要求的簡略自白書。

陳肇敏稍後趕抵,劇情的最高潮此時出現,「主角」江國慶在鄧鎮環的示意下,當場向陳肇敏下跪求饒,一臉無辜,卻被解讀是認錯懺悔。陳肇敏還狀似肯定地說:「男子漢大丈夫,知錯能改還有救。」

江國慶就這樣被要求自白認罪,直到被槍決身亡。

2011-05-25/聯合報/A4/要聞】
 

女童姦殺案起訴 「江國慶冤死」 許榮洲求刑二十年
檢認多名軍官涉刑求但已逾追訴時效  陳肇敏「為達案件偵破目的,罔顧程序正義」
【記者蕭白雪、熊迺祺/台北報導】

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命案,檢方重啟調查,認為當初被軍方當成凶手並已槍決的江國慶是冤死,全案是有孌童症的許榮洲所犯;且認為許在十四年前就自白,可見「良心未泯」,昨天起訴求刑廿年。

檢方也認定反情報工作隊多名軍官涉嫌刑求,但已逾追訴時效,只能不起訴。至於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則是「為達案件偵破目的,罔顧程序正義」,導致本件冤案;雖然不構成違法,但行為不當。

起訴書指出,許榮洲心智年齡為九至十二歲輕度智能障礙,國中時曾有兩次車禍,讓他自認性功能障礙;加上在性交易時曾遭成年女性取笑,讓他轉向性侵無抵抗力的女童,以滿足性慾癖好。

一九九七年,許榮洲因猥褻女童被押,三度自白犯下前一年發生的謝姓女童案,內容詳述被害人衣著顏色、從窗戶丟出屍體等細節;其中一分是陳姓舍友依據他口述撰寫,陳證稱許榮洲請他代寫自白書,敘述時態度鎮定、精神狀況正常如一般人。

檢警重啟調查,主要關鍵在於命案第一現場廁所的窗戶木條上,發現許榮洲的掌紋。檢方並請台灣大學森林系及法醫研究所進行最新鑑定及模擬,從木板、掌紋顏色,認定是許榮洲手掌接觸窗戶木板而留下。

至於當初認定江國慶是凶手的關鍵證物衛生紙,檢方送交刑事局、法醫研究所重新鑑定判讀,上面雖然有江國慶的DNA,並無擦拭的血跡,和被害女童無關。

檢方並比對江國慶與許榮洲當年的自白內容,江國慶被認定犯罪的情節、凶刀、犯案細節及逃離路線,都不如許榮洲接近事實,連女童衣物顏色都寫錯;認定全案是許榮洲獨自犯案、排除江國慶參與的可能性。

檢方認定江國慶的自白,是在反情報工作隊的中校柯仲慶等人,刻意安排在陰森場所、製造肅殺環境,刑求逼供而成。

2011-05-25/聯合報/A1/要聞】
 

八一三槍決日  檢盼八一三前平反
【記者蕭白雪、王文玲/台北報導】

江國慶冤死十五年,檢方高層希望,新調查的證據能讓江國慶案在八月十三日以前獲得平反,並讓江家領到冤獄賠償金;因為江國慶是在八月十三日被執行槍決。

檢方調查謝姓女童被姦殺案,認定江國慶遭軍方刑求,自白內容多處與事實不符;對於江家聲請再審及冤獄賠償,都有相當大的助益。軍方昨天在第一時間便拿到所有書類資料,將作為軍事法院受理江國慶再審案的重要依據。

檢方調查指出,江國慶不管是自白書、接受反情報隊訪談、甚至軍事檢察官的訊問筆錄,都因受到刑求等不當方法,不具有證據能力,完全排除涉案可能。

依據冤獄賠償法的規定,江家必須在江國慶案經由再審或非常上訴獲改判無罪後,才能聲請冤獄賠償。司法院官員指出,江家可聲請江國慶遭不法羈押及執行死刑的兩項賠償;死刑執行的賠償,最高額是三千萬元。

2011-05-25/聯合報/A4/要聞】
 

江母:一定告陳肇敏
【記者楊竣傑、楊湘鈞/新北市報導】

台北地檢署昨天認定江國慶遭軍方冤殺,江的母親王彩蓮昨天淚流滿面說:「終於還江國慶清白了!」等拿到判決書,會到江國慶和丈夫江支安的墳前,告訴他們好消息,「希望江國慶能安心投胎」。

江國慶母親王彩蓮昨天一手捧著愛兒遺照、一手拭淚,在律師攙扶下舉行記者會,面對記者提問「狗官無一被起訴」,她說請馬總統主持公道。不能認同檢察官不起訴陳肇敏的結論,「我不甘心,一定要告他(陳肇敏)」。

她認為,陳肇敏有機會查明真相,卻急於破案,讓她兒子冤死,當初若不是陳肇敏下令,軍方也不敢刑求逼供;她絕不原諒陳肇敏。

王彩蓮昨天在新北市永和家中,緊抱著江國慶的遺照收看北檢偵結記者會新聞,當她聽到檢方認定江國慶不是涉案人時,嘆一口氣表示,兒子終於沉冤得雪。不過她認為,事實真相愈清楚,她就越不能原諒當初刑求逼供的軍方高層。

「我的手腳都軟了」,王彩蓮眼眶泛紅表示,她前天由律師陪同,到北檢了解當初的自白書、物證和照片時,心情很複雜。她認為當初刑求逼供的軍官「實在太冷血」。

總統馬英九和國防部長高華柱今年二月向江家致歉,王彩蓮表示「道歉也沒有用,已經太晚了」。她認為人命關天,當初卻草草結案,至今仍感到遺憾。

2011-05-25/聯合報/A4/要聞】
 

陳肇敏、李天羽  還在互推責任
【記者蕭白雪、程嘉文、鄭宏斌/台北報導】

兩任國防部長陳肇敏、李天羽為了女童被姦殺接受調查時,竟互推責任。李天羽指案件由陳肇敏主導;陳肇敏表示「完全不是事實」、無法接受。

為了解軍方辦案轉折,檢方希望國防部提供反情報工作隊歷次專案會議紀錄,但多次發函均無所獲。檢察總長黃世銘親自拜會國防部長高華柱請求協助;但國防部最後只提供「摘錄版」會議主席裁示,檢方認為好像「問道於盲」。

當時的空軍總司令黃顯榮證稱,反情報工作隊原本由當時的政戰部主任李天羽督管,但反情報工作隊加入專案小組後,就由空作部指揮;當時專案小組召集人是陳肇敏,完全聽陳命令。

今年四月十二日李天羽作證指出,謝姓女童命案發生時,他是空軍總部政戰部中將主任,案情膠著,陳肇敏司令比較急,在專案會議中指示由反情報工作隊接辦。他強調,命案的任務編組是陳肇敏主導,相關偵查作為、手段也是跟陳肇敏報告。

不過兩天後,陳肇敏接受訊問時,怒斥李天羽說法「完全不是事實」、「不能接受」。他當初只「提議」由反情報工作隊擴大清查,大家都沒反對。且當時兩岸緊張,他所有精神用在指揮作戰;女童命案即使沒破,對他影響不大。

檢方最後認定,陳肇敏急於破案,棄軍事檢察官主導犯罪偵查權限於不顧,下令由反情報工作隊接辦,導致柯仲慶等人急功好勝,以違法手段對江國慶威逼取供,「為達偵辦目的可以罔顧程序正義」,造成本件冤案;雖查無違法事證,但行為不當。

陳肇敏等人另被告發涉嫌濫權追訴致死罪,檢方認為陳肇敏等人非軍事檢察官或審判官,不構成濫權追訴罪身分。

國防部昨天表示尊重查辦結果,涉嫌不當取供的軍官,雖然未遭起訴,軍方考慮註銷過去因「破案」的獎勵。

陳肇敏昨天未接電話,李天羽則表示當初「有時代背景」,「都是奉命行事」;如今案情明朗,自己不好多說什麼,只能百分之百尊重司法。李天羽說,對於江母喪子、喪夫的處境感同身受,最近曾透過友人向江母表達關懷之意。

2011-05-25/聯合報/A4/要聞】
 

置身事外?國防部永無解套之日
【記者洪哲政/特稿】

江國慶在女童命案中遭保防軍官刑求,十年來包括蒙冤的江家與監察院,都不斷對外申訴,但國防部置若罔聞,完全沒有自我審視、檢討或調查的措施,任由甚至刻意讓相關涉嫌刑求者超過司法、行政的追訴效期。面對特偵組起訴內容裡有關保防軍官涉嫌刑求冤斃江員的指控,軍方以「尊重司法,這是法治國家」輕飄飄地回應,恐怕只會招來玩法弄法之譏。

隨著特偵組起訴動作,江國慶冤案的社會效應方熾,國防部上午卻冒著颱風可能侵襲東部,領著媒體來到空軍花蓮基地參觀兵力展示預校,戰機使出混身解數攢高衝低,展現各種飛行美姿,卻掩不住外界對江案冤情的探求,難以扭轉空軍因此案被污名化的形象。

保防軍官涉嫌刑求案情被確認,但在空軍內部文書裡,至今仍臚列著負責刑求操刀軍官的獎勵紀錄,總計二十四人功獎,發出獎章一枚、獎狀兩張、功獎總點數為七十五點,但這卻是以江國慶的死不瞑目堆積起來。

馬總統年初在國防部長高華柱陪同下親蒞江家慰問,允諾申冤,為此軍中司法基層曾傳異聲,認為有「干預司法、未審先判」之嫌。軍法體系向來封閉,對此案爭議一路低調以對,好像事不關己的樣子,而今保防軍官刑求被確認,國防部更僅以追訴效期已過對外界交待,豈不令社會氣結?

江家十年來積極陳情申冤,向被國軍保防單位列為情蒐重點,年初被揭的「鐵衛虎符」軍令歷歷在目,顯示國軍對江案從不思反躬自省,反全力掩飾刑求案情,任由違法軍官長年逍遙法外,直至超過追訴時效期,軍方應為此向社會致歉,而非據此置身事外,如國防部對此案仍採取消極的觀望措施,拿不出負責的態度,江案冤情對國軍造成的負面形象,將永無解套之日。

2011-05-25/聯合晚報/A2/話題】
 

將軍們,拿出點軍人樣子來!
【本報記者程嘉文】

江國慶被裝神弄鬼的反情報軍官用刑誤導,被不究事實,只看江國慶「一直哭」的軍法官判了死刑。江國慶死了,十五年後又發現他真是白死了,現在看似找到了真凶手,但檢方認定當初為了破案而急功、罔顧程序正義的將軍們卻啥事都沒有,還急著撇清責任。就算沒有現世報,總有責任吧?將軍們,拿出一點軍人的樣子來吧!還是你們認為軍人就得像你們這種樣?

空軍作戰司令部命案發生在十五年前,當時已經解嚴,社會已開始挑戰軍方威權。在警備森嚴的軍營中,竟有小女孩慘遭姦殺,民眾自然怒不可抑,不僅李登輝總統震怒要求破案,台北市長陳水扁也喊出「限期兩周」,空軍背負的壓力,不難想見。

當時軍法體系尚未改革,還由單位主官掌管,將軍們「使命必達」,派不具司法身分的保防體系辦案是常態;江國慶案並非特例,只是程度誇張,釀成冤殺大禍。

昔日承辦軍官當然可以感慨「時代背景」,感慨「不幸」辦錯了人;但如今事實證明錯殺無辜,即使刑事追訴期已過,當事人難道不該覺得遺憾?不該站出來誠心說聲「對不起」?如事後「全不知情」就能撇清,這種長官未免太好當了。

當年參與本案的將校們,只有勇於面對自己犯錯的事實、承認自己應負的責任,社會才能對他們有同理心。

「責任」與「榮譽」是軍人共同的信條,當年的軍官們,請多展現一點責任感與榮譽心,這是為了自己,也是為了國軍。

2011-05-25/聯合報/A4/要聞】
 

藍委要求陳肇敏、李天羽負責
要國防部協助江國慶家屬爭取冤獄賠償三千萬元  否則將杯葛法案
【記者張文馨/台北報導】

針對空軍士兵江國慶遭到冤判錯殺事件,立法院國民黨團上午召開記者會,要求當年指揮辦案的前國防部長陳肇敏出面公開道歉。國民黨團書記長謝國樑表示,江國慶案發生,陳肇敏、時任空軍總司令部政戰主任的李天羽難道沒有責任?難道不需要到江國慶靈前磕頭上香嗎?公務員懲戒法也有修正追訴期限的必要。

謝國樑強調,國防部應該拿出誠意,協助江國慶家屬爭取冤獄賠償法最高新台幣三千萬元的賠償,如果國防部不積極承諾處理,國民黨團將杯葛國防部所有法案。

不過在江國慶案重新引發討論後,陳肇敏對外都斷了連絡,至今未對此案多作評論。

出席記者會的法務部次長吳陳鐶則指出,審理此案的軍法官及涉嫌刑求的反情報隊人員,儘管因過了追訴期沒有被起訴,但是依法必須提起再議,可以看看這些人是否符合其他罪名的追訴期。

至於行政處罰部份,公務人員懲戒法規定的追訴期限十年也已經超過,吳陳鐶表示,是否要修法延長期限,將收集各界意見,送交司法院。國民黨團書記長謝國樑表示,十年追訴期的調整有其必要,將要求司法院提出修法版本。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則已提案修正公務員懲戒法,原本公務員懲戒的追訴期是從違法失職行為終了起算十年,修法草案,將追訴期改由行為被發現時起算,全案目前送交司法法制委員會審議,可望在本會期初審過關。

國防部檢察事務處處長王祿民說,國防部尊重查辦的結果,也會檢討當初的獎勵是否適當、需不需要註銷,並積極辦理再審,如果江國慶確定無罪,也會積極協助家屬爭取冤獄賠償。吳陳鐶表示,在軍法官部分,雖然起訴書認為他們不構成刑法第 125 條公務員濫權追訴致死罪,但是依法可以提起再議。

【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

檢方昨天宣布十五年前空軍作戰司令部的謝姓女童遭姦殺案,已遭槍決的江國慶確定遭到錯殺,案件宣告「翻盤」。對此,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上午表示,依照冤獄賠償法規定,冤獄被羈押以及冤案造成死亡,都可以獲得賠償,若是造成死亡,以受刑人的可能餘命來計算,可獲得台幣 1000 萬到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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