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價值,有,而且娛樂價值高;至少《下流正義》不會讓人覺得無聊。
但《下流正義》的確可以再下流一些,看要不要再塞進更多的陰謀或更加不堪的動作場面。
布萊德˙富爾曼(Brad FURMAN)繼《下流正義》(THE LINCOLN LAWYER, 2011)之後的計劃是《逆轉王牌》(RUNNER RUNNER, 2013),他不夠聰明的缺點完全就被《逆轉王牌》曝露出來。就像大衛˙芬奇(David FINCHER)能拍出《龍紋身的女孩》(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 2011)才證明大衛˙芬奇就是大衛˙芬奇,不要求劇本的電影導演只是在簽領支票而已。
布萊德˙富爾曼(Brad FURMAN)布萊德˙富爾曼(Brad FURMAN)
écrit le mercredi soir 8 octobre MMXIV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