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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外文的喜悅 |
「十年前」的英文怎麼說?「十年後」的英文怎麼說? 「『ㄨㄨㄨ』的英文怎麼說?」常常是我們求學時跟就業時 會問的問題,問同學、問同事,但是不會問老師、問主管。 開始學外文,在我們這一輩是因為國家教育政策要我們學外 文,但現在更年輕的一輩開始學外文,卻是學生家長教年幼 兒童開始學外文。而且,所謂的學外文又是學哪一個外文, 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一定是英文, « English, please ! » 於是,知道「十年前」的英文是 « ten years ago » ,知道 「十年後」的英文是 « ten years after » ,怎麼能夠不為此 高興呢? 我們求學的時候,一定是有一些人很喜歡外文、外國文化, 有一些人很不喜歡外文;這些都很正常。很喜歡外文的人, 可能就是英文,一定也很喜歡「看透外文、知道那個外文的 中文意思」的樂趣,就像我們在看美國好萊塢電影的時候, 聽得懂他們在講 « Shit ! » 或 « Are you kidding me ? » ,那 種「聽得懂」的喜悅常常就換來天真的微笑。 那麼,透過閱讀,「看得懂」外文的喜悅,也一定不小於一 個天真的微笑。來一個超級開朗的爆笑?也很好,是非常好 。 « Very good, very very good ! » 很好、很好,看得懂前面 的英文是非常地好。那麼,聽聽 MADONNA 唱 « Like a virgin, touched for the very first time » ,看得懂前面 的英文、她的歌詞嗎?看得懂她的歌詞是非常好,非常非常 好。「喔,你們知道,這是我第一次被她的歌詞『感動到』 , « touched for the very first time » 」「喔,你們知 道,這是我第一次出國、坐飛機, « just for the very first time » 」很好、很好,你們學會怎麼樣用英文寫作文 了。 接下來,讓我周星星分享一些我自己學習外文的小故事,或 大大的樂趣。 周星星我從唸中學時期就很喜歡外文、英文,唸高中的時候 ,甚至是已經放棄(社會組)數學、但卻一定要每天每天都 唸一點點英文,有時甚至是看看 THE OUTFIELD 、 CUT- TING CREW 的歌詞,或者在高三距大學聯考不到一百天的 時候去買 ROLLING STONE 雜誌翻翻看裡面的英文文章。 此時,仍應該說這還是「學外文的痛苦」的人生階段。 上大學之後,漸漸地,周星星我發現「外文」不見得就是指 英文,因為日文、韓文、俄文、法文、德文其實都是外文, 所謂的「原文書」不見得就是指英文書,因為阿多諾(Th. ADORNO)的原文書其實是德文書,柏拉圖(PLATON) 的原文書其實是希臘文書;這些,都是對外文更多一些的 認識。 但是,不管是英文、還是法文或其它外文,「看得懂」外文 一定還是有很大的樂趣。看得懂哪一種外文當然是因人而異 ,但是不要忘記:總是有不少的一些人很喜歡外文,能藉由 外文獲取知識、和外國文化溝通、和外國人溝通、從外文獲 得很大的樂趣。當全球化已經成為事實、已經不可再逆轉, 學習外文已經不可逆轉得變成是一項義務。最重要的是:必 須不要把學習外文當成是一項折磨,必須永遠把學習外文跟 應用外文當成是娛樂,那當然就是樂趣了。 一定是很喜歡一些人 學外文最大的樂趣,並非只是「看得懂」外文,卻絕對是「 能夠」運用外文跟外國人溝通,例如能夠「聽得懂」外國人 講的外文,並且也能夠運用外文、能夠「說」外文讓對方也 聽得懂你講的外文;這就是一來一往的溝通,彷彿「外文」 不存在了,彷彿「己『異』」不存在了,因為自己已經不「 異」、自己已經「同」於那些外國人了;這就是一來一往的 溝通。 如果你們一直把「己」當成台灣人,把「外國人」當成…… 外國人,那麼,對於「己『異』」已經不存在了,絕對會有 誤解。事實上,也有一些外國人「能夠」「說」中文、「聽 得懂」中文,當這些外國人能夠跟台灣人「說」中文、「聽 得懂」台灣人說的中文,同樣地,這也是一來一往的溝通。 喜歡外文不僅僅只是能夠「看得懂」外文媒體、外文雜誌、 外文書,最大的樂趣始終就是「能夠」跟人、跟外國人一來 一往的溝通。就像,周星星我不懂義大利文,但如果剛剛好 那位/那些義大利人「能夠」說法文,那麼,周星星我也就 能夠用法文跟義大利人一來一往的溝通————尤其是溝通 的過程往往是伴隨很多英文跟……中文。 周星星我得到一個很深的體會:其實,那些外國人,也一樣 是很喜歡「能夠」用中文跟我們溝通,因為最重要的是:一 定會有「聽得懂」中文的樂趣。本來,對他們那些外國人來 說,「很」、「可」、「愛」就是三個不一樣的音節,但是 到最後能夠「聽得懂」連續三個中文字「很可愛」的意思, 這不也就是很喜歡外文、學會外文的樂趣嗎? écrit et posté le dimanche 5 octobre MMXIV |
敬請先參考〈學外文的痛苦〉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75295225 |
我們求學的時候,一定是有一些人很喜歡外文、外國文化,有一些人很不喜
歡外文;這些都很正常。很喜歡外文的人,可能就是英文,一定也很喜歡「
看透外文、知道那個外文的中文意思」的樂趣,就像我們在看美國好萊塢電
影的時候,聽得懂他們在講 « Shit ! » 或 « Are you kidding me ? » ,那種「
聽得懂」的喜悅常常就換來天真的微笑。
那麼,透過閱讀,「看得懂」外文的喜悅,也一定不小於一個天真的微笑。
來一個超級開朗的爆笑?也很好,是非常好。 « Very good, very very good ! »
很好、很好,看得懂前面的英文是非常地好。那麼,聽聽 MADONNA 唱
« Like a virgin, touched for the very first time » ,看得懂前面的英
文、她的歌詞嗎?看得懂她的歌詞是非常好,非常非常好。「喔,你們知道
,這是我第一次被她的歌詞『感動到』, « touched for the very first
time » 」「喔,你們知道,這是我第一次出國、坐飛機, « just for the
very first time » 」很好、很好,你們學會怎麼樣用英文寫作文了。
接下來,讓我周星星分享一些我自己學習外文的小故事,或大大的樂趣。
周星星我從唸中學時期就很喜歡外文、英文,唸高中的時候,甚至是已經放
棄(社會組)數學、但卻一定要每天每天都唸一點點英文,有時甚至是看看
THE OUTFIELD 、 CUTTING CREW 的歌詞,或者在高三距大學聯考不
到一百天的時候去買 ROLLING STONE 雜誌翻翻看裡面的英文文章。此時
,仍應該說這還是「學外文的痛苦」的人生階段。
上大學之後,漸漸地,周星星我發現「外文」不見得就是指英文,因為日文
、韓文、俄文、法文、德文其實都是外文,所謂的「原文書」不見得就是指
英文書,因為:阿多諾(Th. ADORNO)的原文書其實是德文書,柏拉圖
(PLATON)的原文書其實是希臘文書;這些,都是對外文更多一些的認
識。
但是,不管是英文、還是法文或其它外文,「看得懂」外文一定還是有很大
的樂趣。看得懂哪一種外文當然是因人而異,但是不要忘記:總是有不少的
一些人很喜歡外文,能藉由外文獲取知識、和外國文化溝通、和外國人溝通
、從外文獲得很大的樂趣。當全球化已經成為事實、已經不可再逆轉,學習
外文已經不可逆轉得變成是一項義務。最重要的是:必須不要把學習外文當
成是一項折磨,必須永遠把學習外文跟應用外文當成是娛樂,那當然就是樂
趣了。
一定是很喜歡一些人
學外文最大的樂趣,並非只是「看得懂」外文,卻絕對是「能夠」運用外文
跟外國人溝通,例如能夠「聽得懂」外國人講的外文,並且也能夠運用外文
、能夠「說」外文讓對方也聽得懂你講的外文;這就是一來一往的溝通,彷
彿「外文」不存在了,彷彿「己『異』」不存在了,因為自己已經不「異」
、自己已經「同」於那些外國人了;這就是一來一往的溝通。
如果你們一直把「己」當成台灣人,把「外國人」當成……外國人,那麼,
對於「己『異』」已經不存在了,絕對會有誤解。事實上,也有一些外國人
「能夠」「說」中文、「聽得懂」中文,當這些外國人能夠跟台灣人「說」
中文、「聽得懂」台灣人說的中文,同樣地,這也是一來一往的溝通。
喜歡外文不僅僅只是能夠「看得懂」外文媒體、外文雜誌、外文書,最大的
樂趣始終就是「能夠」跟人、跟外國人一來一往的溝通。就像,周星星我不
懂義大利文,但如果剛剛好那位/那些義大利人「能夠」說法文,那麼,周
星星我也就能夠用法文跟義大利人一來一往的溝通————尤其是溝通的過
程往往是伴隨很多英文跟……中文。
周星星我得到一個很深的體會:其實,那些外國人,也一樣是很喜歡「能夠」
用中文跟我們溝通,因為最重要的是:一定會有「聽得懂」中文的樂趣。本
來,對他們那些外國人來說,「很」、「可」、「愛」就是三個不一樣的音
節,但是到最後能夠「聽得懂」連續三個中文字「很可愛」的意思,這不也
就是很喜歡外文、學會外文的樂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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