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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外文的喜悅

十年前」的英文怎麼說?「十年後」的英文怎麼說?

『ㄨㄨㄨ』的英文怎麼說?」常常是我們求學時跟就業時
會問的問題,問同學、問同事,但是不會問老師、問主管。

開始學外文,在我們這一輩是因為國家教育政策要我們學外
文,但現在更年輕的一輩開始學外文,卻是學生家長教年幼
兒童開始學外文。而且,所謂的學外文又是學哪一個外文,
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一定是英文, « English, please ! »
於是,知道「十年前」的英文是 « ten years ago » ,知道
「十年後」的英文是 « ten years after » ,怎麼能夠不為此
高興呢?

我們求學的時候,一定是有一些人很喜歡外文、外國文化,
有一些人很不喜歡外文;這些都很正常。很喜歡外文的人,
可能就是英文,一定也很喜歡「看透外文、知道那個外文的
中文意思」的樂趣,就像我們在看美國好萊塢電影的時候,
聽得懂他們在講 « Shit ! » 或 « Are you kidding me ? » ,那
種「聽得懂」的喜悅常常就換來天真的微笑。

那麼,透過閱讀,「看得懂」外文的喜悅,也一定不小於一
個天真的微笑。來一個超級開朗的爆笑?也很好,是非常好
。 « Very good, very very good ! » 很好、很好,看得懂前面
的英文是非常地好。那麼,聽聽  MADONNA  唱 « Like a
virgin, touched for the very first time »
,看得懂前面
的英文、她的歌詞嗎?看得懂她的歌詞是非常好,非常非常
好。「喔,你們知道,這是我第一次被她的歌詞『感動到』
« touched for the very first time » 」「喔,你們知
道,這是我第一次出國、坐飛機, « just for the very
first time »
」很好、很好,你們學會怎麼樣用英文寫作文
了。

接下來,讓我周星星分享一些我自己學習外文的小故事,或
大大的樂趣。

周星星我從唸中學時期就很喜歡外文、英文,唸高中的時候
,甚至是已經放棄(社會組)數學、但卻一定要每天每天都
唸一點點英文,有時甚至是看看 THE OUTFIELD 、 CUT-
TING CREW 的歌詞,或者在高三距大學聯考不到一百天的
時候去買 ROLLING STONE 雜誌翻翻看裡面的英文文章。
此時,仍應該說這還是「學外文的痛苦」的人生階段。

上大學之後,漸漸地,周星星我發現「外文」不見得就是指
英文,因為日文、韓文、俄文、法文、德文其實都是外文,
所謂的「原文書」不見得就是指英文書,因為阿多諾(Th.
ADORNO)的原文書其實是德文書,柏拉圖(PLATON)
的原文書其實是希臘文書;這些,都是對外文更多一些的
認識。

但是,不管是英文、還是法文或其它外文,「看得懂」外文
一定還是有很大的樂趣。看得懂哪一種外文當然是因人而異
,但是不要忘記:總是有不少的一些人很喜歡外文,能藉由
外文獲取知識、和外國文化溝通、和外國人溝通、從外文獲
得很大的樂趣。當全球化已經成為事實、已經不可再逆轉,
學習外文已經不可逆轉得變成是一項義務。最重要的是:必
須不要把學習外文當成是一項折磨,必須永遠把學習外文跟
應用外文當成是娛樂,那當然就是樂趣了。

一定是很喜歡一些人

學外文最大的樂趣,並非只是「看得懂」外文,卻絕對是「
能夠」運用外文跟外國人溝通,例如能夠「聽得懂」外國人
講的外文,並且也能夠運用外文、能夠「說」外文讓對方也
聽得懂你講的外文;這就是一來一往的溝通,彷彿「外文」
不存在了,彷彿「己『異』」不存在了,因為自己已經不「
異」、自己已經「同」於那些外國人了;這就是一來一往的
溝通。

如果你們一直把「己」當成台灣人,把「外國人」當成……
外國人,那麼,對於「己『異』」已經不存在了,絕對會有
誤解。事實上,也有一些外國人「能夠」「說」中文、「聽
得懂」中文,當這些外國人能夠跟台灣人「說」中文、「聽
得懂」台灣人說的中文,同樣地,這也是一來一往的溝通。

喜歡外文不僅僅只是能夠「看得懂」外文媒體、外文雜誌、
外文書,最大的樂趣始終就是「能夠」跟人、跟外國人一來
一往的溝通。就像,周星星我不懂義大利文,但如果剛剛好
那位/那些義大利人「能夠」說法文,那麼,周星星我也就
能夠用法文跟義大利人一來一往的溝通
————尤其是溝通
的過程往往是伴隨很多英文跟……中文。

周星星我得到一個很深的體會:其實,那些外國人,也一樣
是很喜歡「能夠」用中文跟我們溝通,因為最重要的是:一
定會有「聽得懂」中文的樂趣。本來,對他們那些外國人來
說,「很」、「可」、「愛」就是三個不一樣的音節,但是
到最後能夠「聽得懂」連續三個中文字「很可愛」的意思,
這不也就是很喜歡外文、學會外文的樂趣嗎?

écrit et posté le dimanche 5 octobre MMXIV

 
敬請先參考〈學外文的痛苦〉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75295225  

我們求學的時候,一定是有一些人很喜歡外文、外國文化,有一些人很不喜
歡外文;這些都很正常。很喜歡外文的人,可能就是英文,一定也很喜歡「
看透外文、知道那個外文的中文意思」的樂趣,就像我們在看美國好萊塢電
影的時候,聽得懂他們在講 « Shit ! » 或 « Are you kidding me ? » ,那種「
聽得懂」的喜悅常常就換來天真的微笑。

那麼,透過閱讀,「看得懂」外文的喜悅,也一定不小於一個天真的微笑。
來一個超級開朗的爆笑?也很好,是非常好。 « Very good, very very good ! »
很好、很好,看得懂前面的英文是非常地好。那麼,聽聽  MADONNA  唱
 « Like a virgin, touched for the very first time » ,看得懂前面的英
文、她的歌詞嗎?看得懂她的歌詞是非常好,非常非常好。「喔,你們知道
,這是我第一次被她的歌詞『感動到』, « touched for the very first
time »
」「喔,你們知道,這是我第一次出國、坐飛機, « just for the
very first time »
」很好、很好,你們學會怎麼樣用英文寫作文了。

接下來,讓我周星星分享一些我自己學習外文的小故事,或大大的樂趣。

周星星我從唸中學時期就很喜歡外文、英文,唸高中的時候,甚至是已經放
棄(社會組)數學、但卻一定要每天每天都唸一點點英文,有時甚至是看看
  THE OUTFIELD  、  CUTTING CREW  的歌詞,或者在高三距大學聯考不
到一百天的時候去買  ROLLING STONE  雜誌翻翻看裡面的英文文章。此時
,仍應該說這還是「學外文的痛苦」的人生階段。

上大學之後,漸漸地,周星星我發現「外文」不見得就是指英文,因為日文
、韓文、俄文、法文、德文其實都是外文,所謂的「原文書」不見得就是指
英文書,因為:阿多諾(Th. ADORNO)的原文書其實是德文書,柏拉圖
(PLATON)的原文書其實是希臘文書;這些,都是對外文更多一些的認
識。


但是,不管是英文、還是法文或其它外文,「看得懂」外文一定還是有很大
的樂趣。看得懂哪一種外文當然是因人而異,但是不要忘記:總是有不少的
一些人很喜歡外文,能藉由外文獲取知識、和外國文化溝通、和外國人溝通
、從外文獲得很大的樂趣。當全球化已經成為事實、已經不可再逆轉,學習
外文已經不可逆轉得變成是一項義務。最重要的是:必須不要把學習外文當
成是一項折磨,必須永遠把學習外文跟應用外文當成是娛樂,那當然就是樂
趣了。

一定是很喜歡一些人

學外文最大的樂趣,並非只是「看得懂」外文,卻絕對是「能夠」運用外文
跟外國人溝通,例如能夠「聽得懂」外國人講的外文,並且也能夠運用外文
、能夠「說」外文讓對方也聽得懂你講的外文;這就是一來一往的溝通,彷
彿「外文」不存在了,彷彿「己『異』」不存在了,因為自己已經不「異」
、自己已經「同」於那些外國人了;這就是一來一往的溝通。

如果你們一直把「己」當成台灣人,把「外國人」當成……外國人,那麼,
對於「己『異』」已經不存在了,絕對會有誤解。事實上,也有一些外國人
「能夠」「說」中文、「聽得懂」中文,當這些外國人能夠跟台灣人「說」
中文、「聽得懂」台灣人說的中文,同樣地,這也是一來一往的溝通。

喜歡外文不僅僅只是能夠「看得懂」外文媒體、外文雜誌、外文書,最大的
樂趣始終就是「能夠」跟人、跟外國人一來一往的溝通。就像,周星星我不
懂義大利文,但如果剛剛好那位/那些義大利人「能夠」說法文,那麼,周
星星我也就能夠用法文跟義大利人一來一往的溝通————尤其是溝通的過
程往往是伴隨很多英文跟……中文。

周星星我得到一個很深的體會:其實,那些外國人,也一樣是很喜歡「能夠」
用中文跟我們溝通,因為最重要的是:一定會有「聽得懂」中文的樂趣。本
來,對他們那些外國人來說,「很」、「可」、「愛」就是三個不一樣的音
節,但是到最後能夠「聽得懂」連續三個中文字「很可愛」的意思,這不也
就是很喜歡外文、學會外文的樂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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