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十一月二十九號之後、十二月之時,碰到跟法國很像的狀況:左派(la gauche)社會黨(le Parti socialiste)政府在地方選舉大敗。

台灣的憲政,碰到跟法國很像的狀況:台灣跟法國一樣都是選總統比較大,而且,這幾年台灣跟法國也很像,都是總統大選跟立法委員選舉才相隔一到兩個多月。台灣曾經一月辦立法委員選舉,三月辦總統大選,這是二○○八年。法國則是四、五月辦總統大選,六月辦國民議會議員選舉——二○○七年跟二○一二年都是這樣。現在,台灣要統一在一月或三月合併辦理總統大選跟立法委員選舉(二○一六年總統大選是否要跟立法委員選舉合併於一月辦理,中選會預定二○一五年一月到三月間決定)——二○一二年是統一在一月合併辦總統大選跟立法委員選舉。

法國執政黨於二○一四年三月狂輸地方選舉(市長、區長選舉),順應民意非常不滿政府,總統換一位新的總理。這是合理的,因為三月辦的是地方選舉,不是國會議員選舉。但是,以前法國的總統大選跟國民議會議員選舉曾經有過好幾個年份的差距,所以,當法國總統是左派總統卻在任內輸了國民議會議員選舉,左派總統是提名右派人士來當總理,是謂法國的左右共治。台灣呢?還沒有發生過藍綠共治,原因很多,但前提最好是在現任總統任內解散國會,立即辦理立法委員選舉,這時,就有可能發生、就考驗台灣的民主法治讓藍綠共治首次出現。否則,同一時間合併辦理總統大選跟立法委員選舉,幾乎不太可能會有藍綠共治的狀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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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遊蕩的哲學: ERRANCE, ERRARE HUMANUM EST, & LES PLAISIRS D'ERRER, ET CAET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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