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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 qu’il cherche, ce fils d’un pays riche de très anciennes
lumières, c’est la clarté d’une évidence : celle que c’est là.
Cet arbre est là, cette femme est là. Leur présence ne tient
ni à une fonction, ni à une intention : elle vient en présence,
elle se présente.


他(阿巴斯˙基亞羅斯塔米),身為『具備豐富的極其古老的(文明之)
光的國度』之子,他所尋找的無非就是某種『必然性』的『明亮』:此即:
『它就在那邊』(的『必然性』的『明亮』)。這棵樹就在那邊,這女人就
在那邊。他們(它們)之所以就在那邊,並不是為了某一種功能才在那邊,
也不是為了要服務某一種目的(內心想要做到的事),而是,他們(它們)
之所以出現就只是以『在那邊出現』的方式出現而已,他們(它們)就自己
出現而已。


接下來,又該是周星星我解說某些法文翻譯的時間了。

法國哲學家尚—呂克˙南希法文原文用到很多法文語文遊戲,為了中文翻譯
譯文的通順,周星星我其實不得不犧牲掉法文原文的奧妙。

周星星我先提一個尚—呂克˙南希用的很文學風味的寫法:他說阿巴斯˙
亞羅斯塔米是某一種國度之子
————此國度又是什麼國度呢?原來,是對
什麼什麼很豐富(富有,法文 « riche » )的國度,接下來說的,法文是 «
anciennes lumières » ,之前先有副詞『很、非常』,後來的說法是「『古
老』的『光線』」,唯有比較文學意味的詮釋才能夠是尚—呂克˙南希這樣
子寫的意思。周星星我的理解,只能把它想成是「文明」
————別忘記阿
巴斯˙基亞羅斯塔米是伊朗人。

法文名詞 « évidence » 本來就很難翻譯,把它想成英文 « evidence » 還是一
樣很難翻譯,畢竟英文不會變成中文。周星星我只能根據尚—呂克˙南希的
哲學家出身把法文名詞 « évidence » 翻譯成中文「必然性」(或也可曰『如
此顯然』、『一目了然』、『一目就可瞭』、『這麼明顯,也只有白目才看
不出來』)。

接下來,才比較奧妙。法文名詞 « présence » 就像是英文名詞 « presence » ,
往往,幾乎,根本就是永遠都被看不懂英文/跟法文的人中譯成「在場」,
但是呢,「在不在場」聽起來更像是某某嫌疑犯有沒有在犯罪現場,說實話
這根本不像是中文。其實,非常有必要根據不同的情境/語境,把「在場」
的事實中譯成「在那裡」、就在那兒、人有在那裡。故,尚—呂克˙南希先
說「什麼什麼『就在那兒』 « est là » 」,然後,既然已經提到「(那些什
麼什麼)『就在那兒』 « est là » 」,那些「什麼什麼」就變成主詞,那些
「什麼什麼」就有個『就在那兒』的 « présence » ,周星星我用中文思考,
這意思就是在說那些個「什麼什麼」之所以「就在那邊」、他們(它們)之
「就在那邊」的事實,只要多囉嗦再多用幾個中文字,其實就是白話文中文
,理論上,大家都看得懂。尚—呂克˙南希說他們(它們)的 « présence »
就是以 « présence » 的方式出現,也就是法文動詞 « se présenter » ,「自
己介紹自己出場」,中文的意思,也就是「有在現場出現」、「有在現場」
、「就在那邊現身」,法文名詞 « présence » 就是法文動詞 « présenter »
的名詞。用中文來看,簡直就是「人有在那裡」介紹「人有在那裡」自己
出場,周星星式的白話文則是「『我人在啊』就在說『我人有在啊』」!

最破爛的中文譯文,絕對就是:「他們的『在場』以『在場』的方式出現,
他們的『在場』以自己在場來呈現。」

這一小段,是在為接下來更哲學的說法開場,所以,請再耐心等待。

posté le mardi 2 août MMX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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