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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六月十二號禮拜天)正好是我四十四歲半————四十四歲又半歲
————的日子,人氣破三百萬人次,須搞到十一年又兩個多月,好像太
浪費時間、太浪費人生了,但是這樣的人生很是讓人愉快,不能否認。
一九八五年六月,周星星我開始聽西洋搖滾樂,所以現在也是周星星我聽
搖滾樂的三十一週年。讚呀,通通都到來慶祝。
以下是本部落格〈人氣破一百萬~~人次感言〉,留著以後再回顧。
以下是本部落格〈人氣破一百二十萬人次感言〉,留著以後再回顧。
以下是本部落格〈人氣破一百四十萬人次感言〉,留著以後再回顧。
以下是本部落格〈人氣破一百六十萬人次感言〉,留著以後再回顧。
以下是本部落格〈人氣破一百八十萬人次感言〉,留著以後再回顧。
以下是本部落格〈人氣破兩百萬~~人次感言〉,留著以後再回顧。
以下是本部落格〈人氣破兩百二十萬人次感言〉,留著以後再回顧。
以下是本部落格〈人氣破兩百四十萬人次感言〉,留著以後再回顧。
以下是本部落格〈人氣破兩百六十萬人次感言〉,留著以後再回顧。
以下是本部落格〈人氣破兩百八十萬人次感言〉,留著以後再回顧。
以下是本部落格〈人氣破三百萬人次感言之一〉,留著以後再回顧。
以下是本部落格〈人氣破三百萬人次感言之二〉,留著以後再回顧。
以下還是為什麼周星星我還在堅持創格之初衷、還在堅持寫部落格的理由:
Envie d'écrire |
「就是想寫」的驅動力(Envie d'écrire)。 |
Contre une vie ennuyeuse |
對抗「無聊的生活」(Contre une vie ennuyeu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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