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新聞媒體傳播/宣傳/重複傳播/重複宣傳/洗腦,才會為我們大
家眾人建立起「認得他們的『名』」的事件/(這是一種認知),其實也就是
「認得他們的『身分/事業成就』」、「認得他們的『存在/意義』」,並且
因此是為我們自己建立起「只屬於」我們「自己」的『存在/意義』。

影評人周星星我的嘗試一直都是:看起來愈是「很表面」的「消費」現象,
愈「有」、愈「具備」跟我們大家的後現代消費社會(la société de consom-
mation « postmoderne » )的「『人』的『哲學』」、「『人』的『自我建
構哲學』」
————意義哲學————有關聯的隱形趣味。

「王子」(PRINCE),演出《玩命關頭》(The Fast and the Furious)系列
的保羅˙沃克(Paul WALKER),拍出經典作《越戰獵鹿人》(THE DEER
HUNTER, 1978)、《天堂之門》(HEAVEN'S GATE, 1980)的麥可˙齊米
諾(Michael CIMINO),全伊朗聞名全世界的男導演阿巴斯˙基亞羅斯塔米
(Abbas KIAROSTAMI),或者,以美貌知名的徐華鳳、王亭又,如今,都
是「已逝的星星(明星)」

之前,我們認得某些人;之後,我們要記得某些人,要紀念某些人,要建構
關於這些人的「文化」,最後,我們變得更是在建構我們自己的「人生意義」
哲學。

法文單字 « célébrité » 源自拉丁文 « celebritas » ,根源卻是拉丁文形容詞
  « celeber » ,意思是「數量很多」、「有名」、「聞名」、「名聲大」,
拉丁文的原意還有「被慶祝」
————『被慶祝』的法文是 « célébré » ,
法文動詞『慶祝』是 « célébrer » ,這些古老的意義也內化進法文單字『名
人』 « célébrité »
————,直接影響到法文形容詞 « célèbre » 的出現;
根據法文文法的規則,法文形容詞 « célèbre » 因此會再有複數的拼寫法
  « célèbres » ,而且因為它的字尾是  « e »  ,故陽性、陰性形容詞的拼法
一樣。(若法文字字尾沒有  « e »  ,常常就是陽性;也就是說,要再變成
陰性,就要在字尾加上一個  « e »  ,這是非常基本的法文文法。)

這樣的字,也演變成英文 « celebrity » ,但是,英文的「名氣」、「名聲」
卻是 « fame » ,這也導致英文的形容詞「有名的」就是 « famous » ,而沒
有從英文字 « celebrity » 演變出它的形容詞「有名的」,因此不像法文名詞
「名人」「名氣」 « célébrité » 直接就有法文形容詞「有名的」 « célèbre »
,顯見法文跟拉丁文的關係比較密切。

五十年前(一九六六年),沒有什麼人/跟台灣人/跟台灣人的新聞媒體會
預測得到「名人」 « célébrité » 的「文化現象」、就是有些人愈來愈「紅」、
「名氣」愈來愈高、「名人」愈來愈多、社會/或說人生之中已經有太多太
多的「名人」……,就算是三十年前
————一九八六年(周星星我已經看
過《回到未來》跟看過《開心鬼放暑假》的一年多後,也開始在聽  TEARS
FOR FEARS  、  MR. MISTER  、  THE OUTFIELD  !)
————,恐怕也
沒有什麼台灣人/跟台灣人的新聞媒體會看得到『明日世界』的「後現代的
文化邏輯」
————例如,就是「文化創意產業」/「文化工業」不斷地大
量生產能夠( « pouvoir » ,有權力)上媒體/媒體上的能夠(有權力)享
有「名氣」的「影視名人」,就算是在一九八六年找到楊林、庾澄慶、包裝
出金瑞瑤、「城市少女」,也還是很難想像現在二○一六年隨時隨地、到處、
沒有限時都有人「莫名其妙地」成名、變成「名人」、擁有「名氣」、享有
「高人氣」。

今天/二○一六年的重點,並不是「有些人就是不配享有『高知名度』、『
高人氣』」,這真的沒啥好辯論;而是,就非常實際的面向來看,「哪些『
名人』或『影視名人』是真正地攫住我們大家的心」,因此,那些「(影視)
名人」之人生、「(影視)名人」之死,對我們來說,才真的有「意義」。

是什麼樣的「意義」呢?能夠(pouvoir)是最普遍被一般人接受的「意義」
?還是「最普遍被一般人接受的『意義』」並不存在、並且只有「沒有任何
『意義』能夠(pouvoir)是、能夠(pouvoir)獲得一般人最廣泛地接受的
共識」才會是最沒有爭議的「意義」?此處應理解成:四散分裂八十八方的
「意義」,才會是最有生命力/超有生機的「意義」,各部異意(異質的意
義)生長、擺脫單向道/單向意義 « sens unique » 的「意義的『經濟生態』
」,才能夠(pouvoir)洞悉「後現代的文化邏輯」,才會有所謂的「擺脫
『名氣』之『意義』」,(le sens du) « célébrexit » ,此乃根據最近非常
熱門的「造字學」依照 « célébrité » 跟 « exit » 合成而生 « célébrexit » ,
意思/「意義」接近是「擺脫名氣之『控制』/『洗腦』」。


「擺脫名氣之控制/洗腦」 « célébrexit »

每天每天,不(算太)久之前,也許才只是十年前(二○○六年)而已,我們
還會拿起報紙看一看影劇版,我們還沒有拿起行動電話滑手機的習慣
————
至今,對很多人來說,已經是每天每天的例行公事(跟沉癮的行為)————
,故,我們必須看得很清楚:「名氣」 « la célébrité » 、「知名度」,跟那些
「名人(們)」 « célébrités » 、「『紅』人」的「知名度」 « la célébrité » 、
「名氣」、「人氣」 « la popularité » ,全都是透過我們個人跟台灣人的新聞
媒體共同建構了一套「各取所需」的「關聯」(rapport)網,才共同
————
不僅僅只有新聞媒體在推銷它們販賣的『影視商品』(影視名人)/必兌換成
『影視資本』,當然,也會包括我們這些『閱聽人』/『讀者』/『觀眾』/
滑手機的『轉台過凍人』
————推銷出「名人們」的「名氣」、「知名度」
;也就是說,我們自己很主動地參加這一套建構「影視名人(們)」、「名人
(們)」 « célébrités » 的「名氣」 « la célébrité » 、「知名度」 « la célébrité
» 的過程跟機制(le mécanisme),因為我們就是喜歡。

就如同電影影片跟電視影片都已經是超級「過量」 « abondance de films, de
téléfilms » ,現在,也已經很多年、很多年了,各式各樣的「影視名人」、
「(社會)名人」都是讓人「更加無聊」的「過量」 « abondance de célébri-
tés »
————即使我們根本不願意要認得哪些影視名人「『誰』是『誰』?
」,這些「過量的『(影視)名人』」還是已經洗腦了我們。

除非,若我們真的想要「擺脫名氣之控制/洗腦」 « célébrexit » ,就必須從
源頭下手。源頭:既有我們自己,是我們自己要「決定」擺脫「名氣之控制/
洗腦」;源頭也包括台灣人的新聞媒體,就我們這一方要執行 « pressexit » ,
由 « presse » 跟 « exit » 合成為 « pressexit » ,意思是要拒絕新聞媒體的控制
/洗腦。

在我們當中絕對有很多人、很多人絕對不認識誰是麥可˙齊米諾,誰又是阿
巴斯˙基亞羅斯塔米,道理很簡單,(因為)那些人基本上就是在拒絕我們
這些影評人稱之為「作者電影」 « le cinéma d'auteur » 的電影影片跟電影導
演(作者)。很好,那是他們的「決定」,而我們都尊重這樣很「多樣性」
的「決定」。

但是,根據同樣的道理,一堆影評人,很可能是全世界所有的影評人,都更
有權(droit)高聲叫說,必須認得「影視名人」像美國男導演麥可˙齊米諾
,因為他拍過《越戰獵鹿人》、《天堂之門》、《龍年》(YEAR OF THE
DRAGON, 1985),必須真的尊敬麥可˙齊米諾;另外,也應該要認識伊朗
男導演,也算得上是一位國際間的「影視名人」,阿巴斯˙基亞羅斯塔米,
喔,因為阿巴斯˙基亞羅斯塔米/他的電影(son cinéma)是能夠動人的作
品(oeuvres)。沒看過阿巴斯˙基亞羅斯塔米的任何一部電影影片,也沒什
麼關係,因為,不管你是不是影評人、是不是會觀看「作者電影」的電影影
片,影評人周星星我也都必須說:光是「作者電影」的影片作品數量,以及
「作者電影」的導演數量,以一位「正正常常」的影評人來看,早已經被嫌
過量。過量的電影導演/作者,過量的電影影片,過量的電影影展,過量的
國際影展、國內影展/電影節,過量的電影演員/電視演員,過量的美國/
好萊塢電影明星 « stars » ,甚至也有過量的台灣人演員/明星 « stars » ,
過量的電影評論,過量的影評人,過量的「庸俗」
————庸俗的電影導演、
庸俗的電影影片、庸俗的電影演員、庸俗的「影視名人」、庸俗的「意義」、
庸俗的電影評論、庸俗的影評人,每天每天都讓人感覺得到工作過量、娛樂
也過量,太多太多的「庸俗」,太多太多的「死氣沉沉」、「死氣」、活力
之「死」,所以,「過量的『(影視)名人』」(abondance de « célébrités »
)、「名氣」(... de « célébrité » )其實反而造成「ㄨㄨ(什麼什麼)之死」
(la mort de ...),對我們影評人來說,這幾乎就是「電影評論之死」、「電
影美學之死」、「影評寫作之死」,故,我們提出的解方是「擺脫名氣之控
制/洗腦」 « célébrexit » ,回歸我們自己的「決定」,回歸思辯「意義」的
哲學。「擺脫名氣之控制/洗腦」才只是「經過」(或『進入』)哲學、文
學、「文化」的門票而已,「經過時」(或『進入後』)有沒有得到什麼領
悟,是否思辯出什麼「意義」
————我們更覺得這應該是『建構』 « cons-
truire » 『什麼』『意義』(sens)
————,是不是比還沒有「擺脫名氣之
控制/洗腦」的時期生活得更好/人生更有一些意義?


影視名人之死觸動我們

今年上半年,也就是二○一六年前六個月,電影/電視、搖滾樂圈比較重量級
的人物/名人,搖滾樂圈的大衛˙鮑伊(David BOWIE, mort le 10.01.2016)
、王子(PRINCE, mort le 21.04.2016)的逝世,觸動到比較多/超多的樂迷
/粉絲(fans);下半年一開始,重量級電影導演如麥可˙齊米諾(Michael
CIMINO, mort le 2.07.2016)跟阿巴斯˙基亞羅斯塔米(Abbas KIAROSTA-
MI, mort le 4.07.2016)離開我們影評人「非常關切」的殿堂、離開電影圈,
總也觸動到不少/一些影迷(cinéphiles)
————在此必須加註說明:縱使
太多太多、絕對超多的電影/電視觀眾絕對「沒在關切」誰是麥可˙齊米諾、
誰又是阿巴斯˙基亞羅斯塔米(尤其很多台灣人影迷還根本叫不出阿巴斯˙
基亞羅斯塔米的全名、不知道他的家族姓其實是『基亞羅斯塔米』/而不是
『阿巴斯』),這些「影視名人」之死,往往就在瞬間讓我們大家驚訝,常
常還是感到震驚。除非是真的「沒在關切」,沒在關切大衛˙鮑伊、 PRINCE
、麥可˙齊米諾、阿巴斯˙基亞羅斯塔米他們「到底是誰?」,那麼,這些
「影視名人」之死,就觸動不到他們了。

大家眾人之所以會有很不同的反應,就在於大家/一些人/某些人有沒有認
同、認可那些「影視名人」的藝術成就/也就是文化成就。有沒有聽過搖滾
樂手的搖滾樂作品/某些專輯?有沒有認同/認可這些搖滾樂的文化成就?
有沒有看過《越戰獵鹿人》、《天堂之門》、《櫻桃的滋味》(Ta'm-e gilās
/ LE GOÛT DE LA CERISE, 1997)、《愛情對白》(COPIE CONFORME,
2010)這幾部電影影片?有沒有認同/認可這些「作者電影」影片的成就?
有沒有認同/認可這些電影導演的藝術/文化/哲學?還是,一律都「沒在
關切」 « indifférent(e)(s) de tout (cités ci-dessus) » ?

其實,沒有任何「文化名人」或「文化傳人」都「應該」(devoir)被/備受
重視。現在,全台灣的台灣人庶民沒有人在/要看孔子及弟子們的《論語》,
在西方世界、尤其更是美國、英國,更沒有多少人還有心情/求知/興致要
閱讀柏拉圖(PLATON)的經典著作,甚至,連唸哲學、學哲學的學生(以
及教師)都沒把閱讀柏拉圖、閱讀康德(KANT)的三大《批判》(KRITIK)
跟兩大《道德形上學》當作是唸哲學、哲學家的義務(devoir),太多太多
唸哲學的人都只挑選幾門哲學專長,選擇自己能夠過人的題目,挑選一些文
選當作「哲學懶人包」,然後就順勢「擺脫」了閱讀柏拉圖、康德、法國二
十世紀哲學的義務(devoir)。其實,還真沒有錯,哲學史太長,哲學經典
著作太多太多,學哲學與其花超長的時間在學希臘文、學德文、學法文、學
英文、學哲學知識,還不如翻一翻比較短篇的《哲學概論》、再選擇哲學學
派,免得先死的是學哲學的學生。沒有「通通都要關切」的義務(devoir),
沒有「應該要」(devoir)的義務,過量的知識、哲學、「影視/文化商品」
只會讓「人」偷懶、不學習,造就「沒在關切」的散漫現象。

這些都「沒在關切」 « indifférence » / « indifférent(e)(s) » 的散漫現象,
若純粹只是沒關注到《越戰獵鹿人》、《天堂之門》的電影導演麥可˙齊米
諾、沒什麼機會觀看到電影導演阿巴斯˙基亞羅斯塔米的電影影片像是也沒
有機會上電視播映的《櫻桃的滋味》,我們也都覺得這沒什麼問題。但是,
若全台灣的電影觀眾只是把「看電影」當作「殺時間」的娛樂活動,台灣人
庶民能夠接受的電影影片卻都只是《大尾鱸鰻》(2013)、《大尾鱸鰻二
(2016)這種「殺春節之無聊」的電影類型,那麼,我們「看電影」會看到
阿巴斯˙基亞羅斯塔米的機會根本就是完全沒有可能。

美國好萊塢商業大片(blockbuster)的「龍捲風」也把大家眾人「教得」/
「馴化成」沒在關切「作者電影」,尤其是全世界之東方亞洲、中部亞洲、
亞洲極西部、歐洲、北美洲、南美洲、部分非洲如非洲北部、非洲撒哈拉沙
漠以南的非洲大陸等等全球各地區的「作者電影」,政治地理(la géopoli-
tique)的「多樣性」(multiplicité)其實是已經被美國好萊塢商業大片的
類型給「抹平」了
————變『平』的後現代「全球化」之「意識形態」
(idéologie)都是在建構推銷「影視商品」、豪賺「影視資本」的友善環
境。一部《美國隊長:英雄內戰》(CAPTAIN AMERICA : CIVIL WAR,
2016)就象徵性地(打)壞了「看電影」的「多樣性」:好萊塢商業大片
正是貨真價實的「『美國』隊長」 « captain AMERICA » ,它連美國自己
的「後現代」之前的「現代化時期」的經典電影作品、導演如《越戰獵鹿
人》、麥可˙齊米諾都(打)壞成「不必關切」的「無聊的『東東』」。

說真的,阿巴斯˙基亞羅斯塔米太老,麥可˙齊米諾有些年長,他們兩人/
這兩位電影導演,都對年輕人絕對沒有吸引力,自然就會「沒在關切」;這
就是為什麼有些「影視名人」沒有 « indifférence buster » 的轟爆力,意思是
「那個轟炸『沒在關切』的轟爆力」。這兒有一個文字遊戲:「商業大片」
的英文是 « blockbuster » ,原來的意思是「那個轟炸很多街區的東西」,即
「炸彈」,它是由兩個英文字 « block » 、 « buster » 合成而來,原意還是
「炸彈」,後來才被引申變成高預算、大規模製作的「商業大片」。法文字
  « indifférence » 的英文翻譯還是 « indifference » ,再加 « buster » ,合成
就是 « indifférence buster » ,「能夠」(pouvoir)把「沒在關切」的散漫
現象轟爆,因此具備很大的威力。大衛˙鮑伊、  PRINCE  才有這種轟爆力,
但是很可惜麥可˙齊米諾跟阿巴斯˙基亞羅斯塔米都沒有這種轟爆力,曰為
  « indifférence buster » ,「人氣核彈」;想當初保羅˙沃克驟逝,就瞬間
引爆了一連串哀悼保羅˙沃克的大規模社會現象。

但是,這種非常典型的後現代社會現象,例如全球「全球化了的」 « mon-
dialisé » 在網路上/在「全球化了的」數位社群大規模/集體哀悼青年早逝
的保羅˙沃克,此現象很是可觀,至少這種現象掀開「人」無時無刻都在經
營「自我」的「人生」的「意義」。

這樣的概念, « souci de soi » ,「經營自我」、「愛自己」,反映在永無止
盡的「我喜歡什麼什麼……」、「我討厭什麼什麼……」。

「自我」本來就是永無止盡地一直、一直、還是在、一直、一直、一直在「
變成……」 « devenir » ,當我們大家已經看了很多部《玩命關頭》,說粉
絲們「不會去『認同』/『認可』保羅˙沃克的角色」,就不太真實了。

尤其,保羅˙沃克正值壯年,以年紀來看真是太年輕,在「不應該死」的年
紀意外喪生,會造成「震驚」的效果是認得保羅˙沃克的粉絲們也都還很年
輕、並沒有已經死掉三分之一,故,從年紀來看,年輕人反應比較激烈、難
過程度較高,也是合理的。如果明天是金˙哈克曼(Gene HACKMAN)因
年紀大病死,全台灣的年輕人根本都不會在網路上哀悼金˙哈克曼;除了不
太知道他「是誰?」,最重要的,是他(金˙哈克曼)「沒有演《玩命關頭》
啊!」

此時,接下來該說:認同(s'identifier)保羅˙沃克/認可(reconnaître)
保羅˙沃克就是一整套「經營自我」、「愛自己」的哲學。現在,在台灣,
別說  PRINCE  「絕對是因為他是『黑人』(非洲裔)」才會絕對絕對沒在
關切  PRINCE  的搖滾樂成就
————所以  PRINCE  的「死」不如保羅˙
沃克的「死」觸動台灣人
————,就連搖滾樂的巨星/變色龍大衛˙鮑伊
也還是一樣承擔了「全台灣的年輕人不熟悉大衛˙鮑伊的搖滾樂」、「不太
知道他是誰」的絕對「低轟爆」效力。

我們影評人都透過認同/認可麥可˙齊米諾、認同/認可阿巴斯˙基亞羅斯
塔米來經營影評人的「自我」;另有一人也是在七月二號過世:艾利˙威瑟
爾(Élie WIESEL),暢銷書/長銷書《黑夜》(LA NUIT, 1958)的作者,
他不是「影視名人」、但他是「文化名人」,能夠(pouvoir)認得艾利˙
瑟爾他是誰,多少有些文化發言權力(le pouvoir)
————這才是我們要說
的,我們大家往往是靠我們認同/認可「什麼什麼」來經營/建構我們自己。


影視名人建構我們之人生

為什麼影視名人之「死」 « la mort » 觸動我們?因為,影視名人建構我們之
「人生」 « la vie » ,我們過(後現代的)生活幾乎不能免除電影/電視/電
動/電腦(現在的行動電話其實就是一個行動電腦,但是我們可以用這一個
行動電腦來接電話、打電話)/太多太多的娛樂,若我們的人生被剝奪電腦
跟行動電話的話,「人生」可能就沒有「不必死」之「必須性」。

我們大家的「人生」各階段,從童年開始就開始收看台灣人的電視媒體播映
的各國的卡通/兒童節目,再到青少年階段開始收看「影視名人」、購買影
視商品,之後就一直延續到一個人的一生,我們會認得無數個「影視名人」
他們所承載的「影視商品」跟「影視名人」所創造的文化成就,而且大家眾
人都要走到日後才會明白無數多個「影視名人」曾經在哪一年、哪一個月跟
我們自己的「人生」生活有了關聯、造成「人生」的回憶、往事。

當年周星星我還必須面對高中聯考,二十九年前(一九八七年)六月,每天
夜晚聽廣播都會聽得到布萊恩˙亞當斯(Bryan ADAMS)的一支單曲 « Heat
of the Night » ,周星星我因此難忘布萊恩˙亞當斯的搖滾樂「切中」我個人
人生中的某一個時刻(而且還是六月跟七月初)
————一九八七年高中聯
考是在七月八號跟九號舉行,七月上旬還有一個禮拜必須煎熬
————
;除
了搖滾樂,我個人都還記得進電影院觀看《鬼玩人》(EVIL DEAD II, 1987)
之前的家庭記憶,
「影視商品」跟「影視名人」其實已經內化進我們的生活,
並且,若再成熟地內化,「影視文化」是內化成我們的「自我」,內化變成
我們自己所想要的「我們的自我」的形象。有人像我周星星一樣喜歡硬搖滾、
重金屬搖滾樂團  IRON MAIDEN  、  Joe SATRIANI  ,很好的;沒什麼人關
切硬搖滾、重金屬一些的  anthologie  ,也沒太多太多的「長恨歌」,因為,

「別的」(autre)大家眾人也是會經營/建構他們自己所想要的「(他們的)
自我」的形象。

當我們說:「艾利˙威瑟爾『經營/建構』了我們的『自我』(形象、認同、
文化、哲學)」、「麥可˙齊米諾『經營/建構』了我們的『自我』(形象、
認同、文化、哲學)」、「阿巴斯˙基亞羅斯塔米『經營/建構』了我們的
『自我』(形象、認同、文化、哲學)」、「保羅˙沃克『經營/建構』了
我們的『自我』(形象、認同、文化、哲學)」……或進一步、進十二步說:
「喬˙沙翠亞尼(Joe SATRIANI)『經營/建構』了我們的『自我』(形象
、認同、文化、哲學)」、「 « TEARS FOR FEARS » 『經營/建構』了我
們的『自我』(形象、認同、文化、哲學)」、「『影視名人(們)』『經
營/建構』了我們的『自我』(形象、認同、文化、哲學)」……我們不是
在開玩笑,我們正是在經營/建構「有夠硬」的哲學。「自我」(soi)跟後
現代/消費社會生活往往正是如魚得水,夏至如蟬譜唱夏夏叫交響樂,絕對
是彼此互相需要、互相建構、互相照應,我們不能切割說我們喜愛「影視名
人」是被資本主義消費社會「異化」(aliéné),(不能說)我們的「自我」
能夠自主地排除/過濾「影視商品」跟「影視文化」對我們的「汙染」,或
(不能說)我們的「自我」只接受正規教育(家庭、學校、大學、學院跟學
苑)的形塑(塑造形象/建構人格/培育氣質),因為我們自己會參與跟學
習我們所想要的「我們仍缺乏的『東東』」。

周星星我在此提出兩項拉丁文的『時諺』:

   « stars amo, ergo sum »

   « selfies capio, ergo sum »

這兩句拉丁文,都是根據法國哲學家笛卡兒(René DESCARTES)知名的拉
丁文字句 « Cogito, ergo sum » 而修改。

拉丁文 « Cogito, ergo sum » 的意思就是「我思,故我在。」

拉丁文 « Cogito » 是第一人稱單數「我」去「思考」的動詞變化, « ergo
sum » 則是第一人稱單數「我」去「存在」的動詞變化,法文之翻譯通常是
  « je pense, donc je suis. » ,英文之翻譯通常是 « I think, therefore I am. » 。

周星星我創想的第一句拉丁文 « stars amo, ergo sum » ,意思是「我愛明星,
故我存在。」拉丁文 « amo » 是第一人稱單數「我」去「喜歡/愛」的動詞
變化,若要再翻譯成法文,則是 « fan de stars, donc je suis. » ,改成用 « fan
de » 來表示「喜愛」的意思。

周星星我寫的第二句拉丁文 « selfies capio, ergo sum » ,意思是「我愛自拍,
故我存在。」拉丁文 « capio » 是第一人稱單數「我」去「拍(照片)」的動
詞變化,若要再翻譯成法文,則是 « philoselfies, donc je suis. » ,改成用 «
philo- » 的前置字詞來表示「喜愛」的意思。

以上,全都是、都已經是「全球化了的」 « mondialisé(s) » 的概念(concepts
)。這些現象,什麼什麼當誰誰誰的粉絲(fans ,單數是 « fan » )、什麼什
麼時時處處都想要自拍,或什麼什麼都想要說(辯論/罵人/表態)
————
這終究是後現代科技帶過來的後現代民主機制————,所有這一切,都在
推銷「個人風格」,推崇「個人『有個性』/『有態度』」的生活美學/哲
學。

「我愛自拍,故我存在。」(selfies capio, ergo sum.)在這邊,比較後現代
(postmoderne)的地方在於:既然我們已經能夠(pouvoir)享受(由後現
代科技帶來的)後現代民主機制帶來的權力(le pouvoir)(透過電腦、網路
『發言』跟『發表』的權力),那麼,我們大家眾人也都開始向其他大家眾
人(他們作為讀者跟觀眾)發表/表現我們自己的「美」 « la beauté » ,總
是在心裡面想著:原來我(們)自己也真的可以變得像明星,可以以「照片」
跟「影片」的形式出現面對全世界的人。幾乎不會再有什麼能夠比「我就像
明星」來實踐「愛自己」的哲學了。

「我愛明星,故我存在。」(stars amo, ergo sum.)真的沒錯,也萬萬沒錯
沒錯,「文化名人」如艾利˙威瑟爾不如「影視名人」更吸引人,因為「影
視名人」常常會賣弄性感
————『賣弄性感』太中文了,『賣弄性感』之
法文大概就是 « érotisme » / « érotique » ,很挑逗情慾的『東東』
————
,「文化名人」常常沒這種「性感」 « sexy » 的吸引力 « attirance » 。

écrit entre 28 juin et 15 juillet MMXVI

(juin-juillet 2016)

(扣除日期之註釋,共計  8,455  字)


影視名人之死(上)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80008860  

影視名人之死(下)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80008870  

〈電影過剩的年代,意義也過剩〉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58000061  

〈影視名人之死〉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580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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