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案

檢重驗證物  許榮洲掌紋符合
【中央社╱台北24日電】

台北地檢署偵辦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遭姦殺案,認定命案廁所窗戶木板條的「掌紋」與許榮洲相符,且沾有被害女童的血跡。

空軍作戰司令部民國 85 年發生女童命案,當年遭指控犯案的江國慶隔年立即遭槍決,全案經監察院於 99 年間糾正後,檢察總長黃世銘要求重啟調查。

台北地檢署歷經四個月調查後,今天偵查終結。起訴書指出,許榮洲當時在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警衛連服役,85 9 12 日上課完畢後,在福利餐廳的交誼廳見被害女童獨自看電視,竟將女童強行抱進廁所內、脫光女童衣服。

檢方根據重新鑑識後的證物認定,許榮洲用左手食指猥褻女童,導致女童血液噴灑至牆門框、地板等處,謝姓女童因疼痛大聲喊叫,許再用右手摀住女童口鼻,避免女童掙扎喊叫,導致女童窒息死亡。

許榮洲為掩飾犯行,將女童屍體塞到釘有兩根橫隔木條窗戶的間隙中,並推移出窗外;女童屍體掉落窗外後,頭部撞擊廁所外的水管,造成水管破裂。許榮洲先用女童衣物擦拭廁所血跡,再以木板、樹葉覆蓋女童屍體掩飾。

檢方偵查,命案廁所窗戶木板條上的「掌紋」及死者的血跡有高度聯結,但因關鍵證物橫隔木條未尋獲,只有照片。檢方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模擬手掌沾有血液、汗液與仿製木條接觸後,研判許榮洲手掌確曾接觸木條。

檢方並將許榮洲送交精神鑑定,確認許榮洲在偵辦期間的供述,雖有少部分前後不一,但不影響自白真實性。起訴書指出,許榮洲經心理系教授鑑定為「輕度智能障礙固著型戀童症者」,但不影響中長程情節記憶能力,因此採信許榮洲自白說詞。

檢察官審酌許榮洲為達猥褻目的,不惜殺害女童,手法凶殘;但因許屬智能障礙患者,心智年齡僅約九到十二歲間,成長時期性經驗受創,且於 86 年江國慶尚未判決確定前即自白犯案,足見許良心未泯,沒求處極刑。

檢察官認為,許榮洲為典型的固著型戀童症者,已形成穩固的犯罪模式、路徑,需要較長刑期進行矯治以防再犯,最後依殺人罪起訴,對他求刑二十年。

2011/05/24 中央社】
 

江國慶案  許榮洲求刑二十年
2011-05-24 新聞速報 【中央社】

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遭姦殺案,台北地檢署今天依殺人罪起訴前士兵許榮洲。檢方認為,許榮洲是典型的固著型戀童症者,需長刑期矯治,因此求處二十年徒刑。

檢方另認定遭槍決的江國慶遭錯殺,當年的反情報隊成員前空軍軍官柯仲慶、鄧震環、李書強、李植仁及現任軍官何祖耀涉及不當取供;不過,由於所涉強制等罪嫌已逾追訴時效,檢方將予不起訴處分。

另外,江國慶家屬告發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前空軍作戰司令部軍法室主任曹嘉生、軍事主任檢察官趙台生、承辦江國慶案的軍事檢察官黃瑞鵬,均依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檢方認為,陳肇敏當時擔任軍事機關主官身分,當時依權責直接指揮刑事案件偵查固非無據,但為了急於破案,棄軍事檢察官主導犯罪偵查權限於不顧,反而裁示未具軍法警察官或軍法警察身分的反情報隊接辦、主導案件偵辦,雖未構成犯罪,行為「殊屬不當」。

國防部空軍作戰司令部民國 85 年間發生女童命案,當年遭指控犯案的江國慶隔年立即遭槍決,全案經監察院於 99 年間糾正後,檢察總長黃世銘要求重啟調查。經北檢歷經四個月調查後,認定殺害女童的是許榮洲,而非江國慶。

檢方查出,江國慶在案發後遭到刑求,方式包括讓江國慶戴眼罩、以強光照射、強迫看解剖錄影帶,甚至偵訊室布置成靈堂,營造肅殺之氣,企圖誘導江國慶供詞。

檢方指出,許榮洲在偵辦期間未完全自白全部犯行,經過鑑定,許為典型的固著型戀童症者,有穩固的犯罪模式、路徑,需較長刑期矯治,以防再犯,對他求處二十年有期徒刑。

承辦江國慶錯殺案、女童姦殺案的北檢主任檢察官許永欽及檢察官李鴻維上午表示,他們在偵辦期間心情很沉重,全案偵結後「如釋重負」。李鴻維在完成本案的後續行政程序後,將調任特偵組檢察官。1000524

 

江國慶母拭淚  盼總統主持公道
2011-05-24 新聞速報 【中央社】

空軍士兵江國慶疑遭錯殺案偵結,江國慶母親王彩蓮今天表示,感謝檢察官幫忙查清事實,但對於時任空軍作戰司令的陳肇敏等人未被起訴,王彩蓮說,「請馬總統為我主持公道」。

在得知江國慶案偵結結果後,王彩蓮在民間司改會律師的陪同下,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王彩蓮手捧江國慶遺照、不斷拭淚,她說,感謝檢察官幫忙查清事實,但是對於陳肇敏等人沒有被起訴,她不能認同,其他問題則交由律師回答與處理。

在律師說明對偵結結果看法時,王彩蓮不斷在旁默默地頻頻拭淚,面對媒體追問相關問題時,還曾經一度哽咽地說不出話來。

王彩蓮因為聽力不好,在律師協助下了解媒體詢問內容後說,這樣的偵查結果「沒有辦法救我兒子」,她不認同陳肇敏等人沒有被起訴,「對老公無法交代」。王彩蓮表示,「請馬總統替我主持公道」。1000524

 

江國慶案沒起訴陳肇敏  江母:總統主持公道
2011-05-24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程平】

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案,檢方今天重新起訴前士兵許榮洲,但也以「超過追訴時效」為由,沒有起訴刑求逼供江國慶的軍方官員。對此,江國慶的母親王彩蓮今天在民間司改會律師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雖然感謝檢察官幫忙查清事實,但也認為時任空軍作戰司令的陳肇敏等人沒有被起訴,請馬總統為他主持公道。

手捧愛子的遺照,王彩蓮頻頻拭淚,她說雖然感謝檢察官查清事實,但陳肇敏等人沒有被起訴,自己無法認同,還要請馬總統來主持公道。

江家委任律師尤柏祥則表示,把小兵關在禁閉室裡面取供,居然不構成濫權追訴,讓人無法接受,而且陳肇敏是居主導地位,雖然沒有審判權限,但卻命令反情報隊介入偵辦,都是非法手段,不能讓軍隊科層戰勝正義,讓陳肇敏豁免。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則表示,吳淑珍不是公務員,但是被認定跟據公務員身份的陳水扁是共犯,因此在江國慶冤案中,有、無身份的人,都該是共犯。

 

江國慶案若平反  冤賠可啟動
2011-05-24 新聞速報 【中央社】

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遭性侵殺害案,台北地檢署今天起訴凶嫌許榮洲,認定江國慶遭錯殺。法界人士指出,江國慶案目前正由軍事法院再審中,若獲平反,家屬可聲請冤獄賠償。

空軍作戰司令部民國 85 年間發生女童遭性侵殺害案,當時被控犯案的士兵江國慶於 86 年遭軍方槍決。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強姦殺人罪起訴許榮洲,並認定江國慶遭不當取供,疑遭錯殺。

依軍事審判法規定,受有罪判決人的家屬、直屬長官等,可代替江國慶以確實有新證據、受有罪判決者應受無罪、免訴、免刑者,向軍事法院提出再審。且軍事法院的再審程序不會因訴訟當事人死亡而不受理。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已於民國 100 2 24 日向軍事法院聲請再審,全案正在審理中。北檢將把女童姦殺案的全案卷證影本送交軍事法院,作為江國慶案再審的重要參考依據。訴訟期間約半年。

江國慶若獲無罪判決,家屬可據此聲請冤獄賠償。依據冤獄賠償法規定,經刑事訴訟法、軍事審判法等受理的案件,具有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確定者可請求賠償。

死刑執行的冤獄賠償,應按照受刑人被執行死刑當年度國人平均餘命計算受刑人餘命,以新台幣 10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折算一日支付撫慰金,總額不得超過 3000 萬元或低於 1000 萬元。江國慶二十一歲就遭槍決,估計家屬可獲賠三千萬元。

台北地檢署偵查士兵江國慶疑遭錯殺案,認定當年的軍方反情報隊刑求。法界人士指出,即使江國慶家屬有國家賠償、民事精神撫慰金等救濟管道,但由於不得同時請求多項損害賠償,因此只能聲請冤獄賠償。

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關於替江國慶聲請再審時程,軍事單位雖有意要加快速度,但法院訴訟程序仍依檢察官所認定的犯罪事實審理,若成功替江國慶平反後,下一步會替江國慶母親聲請冤賠。1000524

 

江國慶案  國防部尊重調查結果
2011-05-24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國防部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命案偵結,國防部今天表示尊重查辦結果;至於對疑遭錯殺的士兵江國慶冤案賠償,相關單位將調閱卷證,儘速完成再審程序。

民國 85 年間,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姦殺案,遭控犯案的江國慶被軍方槍決。監察委員發現江國慶當年遭刑求,去年全案重啟調查,檢方認為江國慶疑遭錯殺,今年初逮捕、收押許姓嫌疑人。

國防部表示,經最高法院檢察署召集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及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針對女童命案組成軍、司法聯合專案小組重啟偵查後,認為江國慶確非此案的犯罪行為人,並以許姓嫌疑人涉有重嫌,依法提起公訴,國防部尊重查辦結果。

有關對江國慶的冤案賠償,國防部表示,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已受理江國慶母親及軍事檢察官為江國慶利益聲請再審案,正由合議庭依法審閱相關案卷,軍事法院將另向軍、司法聯合專案小組調閱卷證,儘速完成江國慶案再審程序事宜。

此外,當年的反情報隊成員、前空軍軍官柯仲慶、鄧震環、李書強、李植仁及現任軍官何祖耀涉及不當取供,以及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前空軍作戰司令部軍法室主任曹嘉生、軍事主任檢察官趙台生、承辦江國慶案的軍事檢察官黃瑞鵬等人,均不起訴。

至於國防部是否追究他們的行政責任?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說,將待收到正式起訴書後,再研議下一步;因這些軍官退伍,已無軍人身分,行政懲罰不具效力,但可追回當年頒發的獎章、註銷行政獎勵等。10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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