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案

逆轉!為什麼是許榮洲?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檢方重查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姦殺命案,認定凶嫌許榮洲年幼因車禍自認有性功能障礙,嫖妓又被應召女恥笑,
86 5 月間在服役時,性侵無抵抗力的謝姓女童滿足其性慾癖好,而他被認定是真凶的關鍵,仍是姦殺現場廁所橫隔木條上留有許的掌紋。

檢方認定:許榮洲係輕度智能障礙「固著型戀童症」者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許榮洲係「固著型戀童症者」,對衝動控制力不佳,是非道德判斷思慮不足,但對於個人行為尚有適當的理解能力,他自國中肄業後,協助父親從事殺鵝工作,85 3 月入伍,同年月分發到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警衛連服役,犯下殺童重案。

檢方認定,85 9 12 日許上完莒光日課後,因無衛哨勤務,中午由營區福利餐廳理髮部進入交誼廳,見五歲的謝姓女童獨自在椅子上看電視,即以雙手環抱方式,將女童抱入餐廳西側廁所內,隨即將門反鎖。

檢方認定:許榮洲將女童屍體拋出廁所窗外留下指紋

許榮洲被控脫下女童身上的黃色上衣、深藍色七分褲、粉紅色內褲及紅色涼鞋,以左手手指多次插入女童陰道深部予以猥褻,致女童血液噴灑到便盆,之後女童因疼痛喊叫,許嫌即以右手摀住女童的口、鼻,造成女童窒息死亡,女童死亡後,他又以不詳鈍狀異物插入女童陰部,造成腹腔內腸部撕裂傷、位移。

殺人後,許榮洲將女童屍體透過廁所北面牆上釘有兩根木條的窗戶塞出窗外,留下右手掌指底區及姆指球區的掌紋於窗戶之下方木條右側上方,女童掉落窗外後,頭部撞擊水管,許榮洲再以女童衣物拭地板血跡,將裝有衛生紙的垃圾袋拿起,把女童衣物藏於垃圾桶底部。

檢方認定:函查許身心狀況,當年的供述具任意性及真實性

棄屍後,許將雙手清洗乾淨,再以水桶提水清洗地板、窗戶、牆面,走出命案現場沿路撿拾木板、樹葉等覆蓋於女童屍體上,同日中午,因理髮部水壓變小,由營區水電班值班士兵下午前往廁所後方查看,才發覺女童屍體。

許榮洲案發當時即曾經自白,台北地檢署函查許的身、心狀況認為,他當年的供述具任意性及真實性,指許於 86 5 月接受軍事檢察官黃瑞鵬訊問、請同袍寫下的自白,其智能程度不影響他的中長程記憶能力,因而認定許榮洲的證述,客觀上與現場跡證及鑑驗結果相符,排除江國慶涉案,轉而指控許是真凶。

2011/05/24 聯合晚報】
 

新聞辭典/固著性戀童症
【聯合晚報╱林進修】

檢方認定許榮洲係「固著型戀童症者」,對衝動控制力不佳。

醫師表示,顧名思義,這是一種以兒童為對象的特殊性癖障礙,也屬於精神疾病之一。患者通常以尚未出現女性乳房或男性陰毛等第二性徵的兒童為對象,加以性幻想或性行為的侵犯。

固著性戀童症可透過藥物,再配合深度的心理治療來緩解。藥物包括女性荷爾蒙或男性荷爾蒙,主要是透過異性的荷爾蒙來降低其陰莖勃起或其他性衝動;國外研究顯示,這種複合式療法可讓 80% 以上患者不會再犯。

2011/05/24 聯合晚報】
 

冤枉!許榮洲:人不是我殺的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許榮洲上午被檢方依殺人罪起訴,許榮洲的辯護律師陳益軒中午獲悉後表示,許榮洲被羈押了四個月,不過,檢察官偵查中只開過兩次庭,正式在問案的只有一次,檢察官手中的證據,他們全然不知,更無法答辯,「起訴也好,未來將決戰一審!」

關於檢方認定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社廁所窗櫺上的掌紋,是許榮洲涉案的關鍵證據,陳益軒律師則表示,那不是直接證據,廁所上的橫隔木條上有掌紋到底能證明什麼?只能證明許榮洲上過公共廁所,可以證明許榮洲殺人嗎?

陳益軒說,他昨天才去台北看守所辦律見面會許榮洲,許說,人不是他殺的,許榮洲到案被羈押迄今四個月,檢察官一共只開過兩次偵查庭,一次是噓寒問暖,一次問了兩個問題。

檢察官問的第一個問題是「你為什麼曾經自白卻又翻供?」另一個問題是「你為何會了解犯案的過程?」,除此之外,檢方就沒有提訊許榮洲出庭,唯一一次許榮洲和檢察官有言詞交鋒的機會,是今年 3 25 日的延押庭中,但檢察官所提的證據都是舊的。

陳益軒指出,許榮洲就像小孩子,很單純、智商不高,他會承認姦殺女童,是因台中檢警拘提他的過程中給他言語上的壓力,許家是清苦人家,殺鵝的,許榮洲羈押在看守所他父親不信兒子會犯下謝姓女童命案,另透過朋友拿錢到看所守給許支應生活所需,每次五千元,大概拿了兩次。

陳益軒指出,許榮洲被起訴不是壞事,至少可以檢驗檢察官握有的證據,再行抗辯,看看檢察官憑什麼認定許榮洲就是真凶,「被起訴了也好,證據攤開後就可以檢視檢察官的蒐證能力。」

2011/05/24 聯合晚報】
 

觀察站/自白反覆待查證  別又是江國慶翻版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特稿】

許榮洲被檢方指控為十五年前謝姓女童命案的真凶,檢方憑藉的是命案現場窗櫺木條上的掌紋與許的右手掌紋吻合。許榮洲案發當年即曾自白,檢方即以他的自白有可信度據以認定命破案,但如此偵查似缺乏很有力的直接證據,未來司法審判的路要平反江國慶,還有漫長的路,部分法界人士甚至擔心如果證據不足,會不會再製造另一個翻版的江國慶?

檢方偵查女童命案,由於案距今年代久遠,檢方是想藉現代的科學證據佐證許榮洲的自白在當年即有可信度,於是以許榮洲的自白為基準,套用被台中地檢署查出的掌紋,以兩項重大證據證明起訴許榮洲。

不過,由於命案另名「疑犯」江國慶已遭槍決,無法偵查,檢察官為了說明許榮洲是姦殺謝姓女童的凶嫌,刻意在起訴書中製作附表,說明許榮洲另涉「台中大中保齡球館孔姓女童命案」、「一江橋案性侵雙胞胎女童案」及有關許的犯罪手法,以「推論」方式認定許榮洲涉及謝姓女童命案,偵查欠缺許榮洲涉及謝姓女童命案的直接證據,是否能通過審判考驗,還在未定之天。

平心而論,檢方接下這起燙手山芋般的舊刑案,以一般刑事蒐證方式發掘真相,已錯過了黃金時機,只能借助證人證詞還原事實,來確立凶嫌是誰,不過,馬總統在命案重啟偵查之初即已慰勉江國慶的家屬,在總統出面「相挺」之下,很難期待特偵組等作出「凶嫌可能還是江國慶」的老結論。

於是,有涉案嫌疑的許榮洲,變成檢方偵結的首要目標,檢方依照「案重初供」的刑事偵查經驗,佐以鑑定報告認定許的自白具任意性、真實性,再以江國慶曾遭空軍反情報部隊刑求的事實,在偵查中替江國慶舖下平反之路的第一步。

2011/05/24 聯合晚報】
 

新聞眼/證據通過考驗  平反才是真平反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特稿】

馬英九總統在農曆年前造訪江家,江國慶案的平反之路隨即而起,檢察總長黃世銘雖在一年前,為江案提起非常上訴,但全案目前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然而再審聲請部分,也在軍事法院審理中,檢方上午起訴許榮洲,說他才是謝姓女童命案的真兇,不過,這樣的認定,還是得經過法院證據上的考驗,平反才真平反。

心繫人權,透過法律途徑為江國慶平反的馬總統,尊重法律程序,由檢察總長黃世銘成立專案小組,調閱江案偵審過程軍方的全部卷證,同時為江家提出非常上訴,另由軍事檢察署在今年二月,向軍事法院聲請再審,北檢也分案追究當年軍方有無刑求逼供的作為。

上午檢方公布偵結結果,認定空總反情報部隊的多名保防官涉嫌威逼取供,但因追訴時效消滅而給涉案軍方人員不起訴處分,另在命案部分,檢方認定許榮洲才是真兇,平反之路迄今看似順暢,但未來仍要看法院如何認定。

由於江國慶被判死刑的確定效力仍然存在,重走平反的法律途徑,須要漫長的時間,並無法一蹴可成,上午遭起訴的許榮洲,當年就曾一度獲釋放,且以命案現場廁所氣窗一的橫隔木上採得的掌紋,雖經鑑驗與許榮洲的右手掌紋相同,但即使有許榮洲的掌紋,也不能排除是許在其他時間所留下,並無法直接證實他於案發當時在場。

許榮洲被認定涉案後,全案的證據除了「掌紋」外,所剩的只有許榮洲的自白而已,但自白的不可信,已存在多件懸宕未決的多件重大命案裡,未來,法院審判時,證據上,是否能支撐許榮洲就是真兇,仍有待司法考驗。

2011/05/24 聯合晚報】
 

冷眼集/保防官濫權  多少冤案無人知?
【聯合晚報╱記者高凌雲/特稿】

江國慶案在總統大選的政治氛圍下,馬英九總統探視江國慶母親後,司法案件因為政治考量大逆轉,軍中保防官長期以來違法亂紀的各種濫權行為,總是被軍方包庇隱匿,現在因為江案被揭露,軍方必須積極面對保防官沒有司法人員身分,卻可以對政治人物、媒體,任意進行竊聽,對於過去那些造成冤錯假案的保防官,國防部應有更積極的處理。

保防官屬軍中政戰系統,經常為人詬病是軍事專業程度最低的單位,過去他們不是司法單位,卻執行司法任務。他們也不算是專業情報單位,卻因為國安局硬要將他們納入情報系統,讓保防系統在國安局撐腰下,敢於妄自托大,濫權竊聽媒體、政治人物。

不倫不類的保防官,在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遭姦殺案中,因為軍中因循苟且,幾位將領默許他們對行為可疑的士兵進行刑求,造成了大家現在認為的冤案。但是台灣過去近半世紀以來,保防官手上製造的冤案,可能不止於這一件,白色恐怖時期,許多軍人都曾被保防官構陷罪名,國防部即使在解嚴之後,也沒有認真的反省過保防官的惡行惡狀。

保防官在國防部默許下,經常違法竊聽,或是跟監偷拍,甚至在軍中藉勢藉端發展直銷系統牟利,國防部卻很少認真辦。很大的原因是因為保防官用來威嚇軍中很有效,但是軍中各種重大弊端或是糾紛,保防官從來都是後知後覺,或是刻意幫長官隱匿。這次江國慶案讓大家看到保防官的惡劣行徑後,國防部與國安局都應該思考,如何嚴格約束保防官的濫權行為。

2011/05/24 聯合晚報】
 

國防部:當初涉刑求者  將行政處分
【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國防部今天表示,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已受理江國慶母親及軍事檢察官為江國慶利益聲請再審案,目前正由合議庭依法審閱相關案卷中,軍事法院將另外向軍、司法聯合專案小組調閱卷證,儘速完成江國慶案再審程序事宜。對於涉及刑求保防官,由於多人已經退伍,也已過追訴期,國防部考慮註銷過去給予他們的獎勵,仍在現役軍官,可能會有行政處分。

國防部說,民國八十五年間空軍營區謝姓女童遭姦殺案,經最高法院檢察署召集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及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組成軍、司法聯合專案小組重起偵查後,認為江國慶確非女童姦殺案犯罪行為人,並以許榮洲涉有重嫌依法提起公訴,國防部尊重這次偵辦的結果。

至於江案中有多位空軍保防官涉及刑求與違法取供,其中仍有空軍松山指揮部監察科科長何祖耀為現役軍官,但軍法單位與特偵組採取相同認定,認為該案已過追訴時效。不過,相關涉案保防官仍難以迴避行政處分,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說,國防部收到特偵組的資料後,會檢討對於已退伍的軍官,會思考註銷當年的獎勵,另對現役軍官進行行政處分。

2011/05/24 聯合晚報】
 

刑求! 過追訴期  陳肇敏等九人不起訴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承辦江國慶遭刑求不當取供案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永欽,經過近一年的調查,認定江國慶確曾遭當時空軍總司令部的反情報部隊多名保防官,以強制、恐嚇及濫用職權凌虐等違法方式不當取供,檢方調查指出,反情報部隊對江國慶刑求取供方式,包括進行夜間疲勞偵訊,以強光照射江國慶、不當體罰、揮舞電擊棒製造觸電聲響,甚至播放謝姓女童的解剖錄影帶讓江觀看,使江國慶的身心健康狀態均達於極限的情況下,進行違法取供。

雖然檢方認定當時的空總政四中校參謀官柯仲慶、政四處反情報工作隊軍官鄧震環等 0912 專案小組成員,有對江國慶不當取供,但因本案發生於 85 年,已因法定十年的追訴時效而消滅,檢方因此讓陳肇敏等九人不起訴處分。

檢方在偵查之初,因本案時隔久遠,所能調取的資料卷證有限,經檢察總長黃世銘,在今年三月拜訪國防部長高華柱請求協助,國防部和空總總計清查 1052 卷、 11438 件,北部軍事看守所交叉比對各項資料也有上千筆,然而偵辦過程中的多項檔案和卷證多已散佚不全,檢方只好以土法鍊鋼的方法,從傳訊小兵到將軍,包括時任空軍總司令的黃顯榮、政戰部主任李天羽,以及作戰司令部司令陳肇敏,全都被傳喚到案。

在本案中,共有陳肇敏、曹嘉生、趙台生、黃瑞鵬、柯仲慶、鄧震環、李書強、何祖耀和李植仁,被江國慶的母親王彩蓮指控不當刑求取供,其中,李植仁已經過世。

根據檢方的調查,空總反情報部隊在偵訊江國慶時,為求破案表現,在空軍作戰司令部地點偏僻、陰森的二號洞,以布幕裝置肅殺氣氛,擬議先對江國慶施以禁閉處分,之後讓江觀看謝姓女童解剖錄影帶、不當擊打體罰、以眼罩矇眼,並以強制對江照射、恐嚇帶江到殯儀館,營造偵訊現場的恐怖氣氛,讓江國慶身心健康狀態均達極限的情況下而為不當求取供詞。檢方調查,在江國慶接受調查局測謊時呈情緒波動說謊反應,且當時有軍官檢舉江國慶神情異常,經軍方對江施以禁閉處分,當時陳肇敏身為部隊長、本有核決的權力,雖然禁閉的程序有所瑕疵,但尚難認定陳構成私行拘禁罪,不過,反情報部隊強迫江國慶觀看解剖錄影帶等行為,已構成強制罪。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前國防部長陳肇敏,在擔任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期間,面對謝姓女童命案的發生,因案情陷入膠著,為急於破案,棄軍事檢察官主導犯罪偵查權限於不顧,反而裁示由未具軍法警察官或軍法警察身分的反情報隊接辦主導案件偵查,導致本件冤案的發生,雖查均未構成犯罪,但檢方認為陳肇敏處置殊屬不當。

在檢方傳喚陳肇敏作證過程中,並上演李天羽、陳肇敏二位前後任國部防長隔空喊話的插曲。在今年四月十二日,檢方先傳李天羽作證,李指案件發生在空軍作戰司令部,陳肇敏當時是司令比較急,所以才會在八十五年十月二日的專案會議中,正式指示交由反情報部隊接辦,不過,兩天後,陳肇敏被傳作證,他對李天羽的說法完全不能接受。陳肇敏作證時說,李天羽(當時是空軍政戰部主任)指政戰部門只是配合他來執行,說法完全不是事實,強調偵辦 0912 專案,是空總核定的編組,是總部直接負責督導,不是下屬單位可以負責督導的。

2011/05/24 聯合晚報】
 

江母:我不甘心!一定要告陳肇敏
【聯合晚報╱記者楊竣傑/新北市報導】

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遭姦殺案,檢方今天偵結依殺人罪起訴前士兵許榮洲,認定當年遭槍決的士兵江國慶非凶嫌,是遭軍方錯殺。江國慶的母親王彩蓮上午聽聞此消息時,眼淚奪眶而出,「終於還江國慶清白了!」

王彩蓮上午神情嚴肅,在新北市永和住處緊緊抱著江國慶的遺照,收看特偵組上午召開的偵結記者會,聽到檢方起訴許榮洲,且認定江國慶不是涉案人時,她大嘆一口氣表示,兒子終於「沉冤得雪」。她認為,雖然檢方還江國慶清白,但事實真相愈清楚,她就越不能原諒當初刑求逼供的軍方高層。

「我的手腳都軟了」,王彩蓮眼眶泛紅表示,她昨天由律師陪同,到北檢了解當初江國慶的自白書、物證和照片時,心情很複雜,她始終認為江國慶是無辜的,現在證實他的清白,凸顯當初刑求逼供的軍官「實在太冷血」。

檢方並未起訴陳肇敏,王彩蓮說「一定要告他」,她表示,江國慶已故的父親江支安當年就告訴擔任空軍作戰司令的陳肇敏,希望陳肇敏能查明真相,但他卻不理會;檢方現在證實是冤殺,她更無法接受。

王彩蓮表示,很感謝檢察官查明真相,但仍然不能認同檢察官不起訴陳肇敏的結論,「我不甘心」,她說,陳肇敏當初有機會查明真相,卻急於破案,讓她兒子冤死,當初若不是陳肇敏,軍方也不敢刑求逼供,絕對不原諒陳肇敏。

總統馬英九和國防部長高華柱今年二月向江家致歉,檢方今天也還江國慶清白,王彩蓮如釋重負,卻表示「道歉也沒有用,已經太晚了」,她認為,人命關天的事情,當初卻草草結案,她仍感到遺憾。

王彩蓮說,她很感謝義務幫忙的十五位司法改革會成員,若非他們義務奔走,檢方也不會這麼快就還江國慶清白。她表示,未來是否控告當初的關係人或聲請國賠,都由律師全權處理。她說,等拿到判決書,就會到江國慶和丈夫江支安的墳前,告訴他們好消息,「希望江國慶能安心投胎」。

2011/05/24 聯合晚報】
 

民間司改會:協助家屬聲請再議
【聯合晚報╱記者陳雅芃/台北報導】

針對空軍營區女童姦殺案,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批評,當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一手主導國防部反情報單位,從偵查到起訴都違法,如今卻獲不起訴處分,無法接受,他會協助家屬聲請再議。江國慶母親王彩蓮哭訴,不願兒子白白犧牲,要告慰亡夫的在天之靈,希望馬英九總統能幫主持公道。

林峰正則說,特偵組組成軍司法聯合調查小組,主導重啟調查謝姓女童遭姦殺案,但陳肇敏等人卻不獲不起訴處分,特偵組已經變成軍司法聯合卸責小組。

林峰正說,特偵組指稱,他們告發陳肇敏等人,是違反刑法 125 條的濫權致死追訴罪,但認為陳肇敏等人不具有軍事檢查官、審判官的權限,不適用此法條。

【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前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遭姦殺案上午偵結,再度引起社會關注,而此案不只震驚社會,連總統馬英九都罕見的以三軍統帥身分向江國慶家屬致歉,並打電話給法務部長曾勇夫,要求協助聲請再審及冤獄賠償,創下元首公開、直接「關切」司法個案的例子。

空軍前上兵江國慶疑遭錯判槍決案,今年初引發社會譁然,在馬總統高度關切之下,國防部發布新聞稿,為全案「造成社會關切與紛擾」深表歉意,但捲入此案的前國防部長陳肇敏,卻為自己喊冤,風波不斷。

除了國防部,江國慶案也對司法造成再一次衝擊,因為錯殺,挑起敏感的死刑執行問題,使得廢除死刑聯盟,訴求台灣沒有急著執行死刑的必要。

2011/05/24 聯合晚報】
 

另外也請參考:

「柯嘉文案」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34444211
「紀富仁案」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3444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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