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看到酒駕撞死人的新聞,本人的感覺是政府也不覺得這是政府的事,人民也不覺得這是他們自己的事,反正誰被撞死只是那個誰誰誰比較倒楣而已。

甚至,我今天還又想到另外一個點:有人被酒駕駕駛撞死,我們就有一位或幾位酒駕的受害者。從媒體報導的面向來看,我們是一面倒地站在酒駕受害者家屬這邊。但是,如果我們也請狗仔隊跟拍或偷拍這些不是影劇名人或政商名人的人,即酒駕受害者家屬,我們一定可以拍得到:今天有某某女大學生被酒駕撞死,但那位女大學生的父親終究也有一天也在酒駕;今天有某某懷孕母親被酒駕撞死,但那位懷孕母親的先生終究也有一天也在酒駕;今天有某某上班族女人被酒駕撞死,但那位女人的弟弟終究也有一天也在酒駕。酒駕看似就是不是殺人,所以,喝了酒再駕駛變成像是沒什麼大不了的事,全台灣每天每天都有很多很多的台灣人在酒後駕駛、酒醉駕駛。問題是酒後駕駛、酒醉駕駛常常都會造成車禍,最好的就是酒駕駕駛自己去死一死,人家都會說那是他們自己的報應;但最不好的就是造成別人受重傷或害別人死,用酒駕的行為、用超級笨重的汽車當工具殺人。

所以,說酒駕不是殺人,正是台灣社會的迷思。

沒有人會莫名其妙拿起一把刀要殺隨隨便便的一些人,本人相信絕大多數的駕駛——身為駕駛首先就是一般的台灣人,跟你我不會有兩樣——也不會莫名其妙拿起一把刀要殺隨隨便便的一些人;但是,最妙地是,酒後再駕駛、酒醉駕駛豈止是拿起一把刀要殺隨隨便便的一些人————因為周圍的人還有一些些時間可以奔逃、還能夠聚集起來聯合對付拿起一把刀的人————,酒駕根本就是用汽車殺人於一瞬間,受害者往往都是在日常生活的規律步調中莫名其妙地死掉。

但是,妙哉!台灣人太愛酒駕了,藍派、綠派都認為容忍酒駕是選民服務,政府、人民都太愛酒駕了,彷彿要嚴懲酒駕才是不愛台灣的事。

電視新聞一再地報導酒駕肇禍的新聞,是因為能調得到監視器畫面,電視新聞本來就是把監視器畫面當毒品一樣在吸食。但是,電視本業自身、觀眾/台灣人民、政府/政客,是不是都對酒後駕駛、酒醉駕駛麻木了?

妙就妙在:有些算是很高級的知識份子,都能夠閱讀本部落格了,是不是也有一些讀者曾酒後駕駛、酒醉駕駛但剛剛好沒出意外而已?別調侃我周星星了,我現在既沒有機車、也沒有汽車,我這人是絕對不可能酒後駕駛、酒醉駕駛的。

écrit et posté le mardi 6 janvier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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